每個城市對于引進人才補貼政策不一樣。但大多數為住房補貼、創業補貼、福利補貼等,數額也不定。下面小編為大家介紹2021年南陽人才補貼最新政策及人才補貼發放時間,僅供參考!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中共南陽市委、南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諸葛英才計劃”加快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宛發〔2018〕5號)精神,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工作,加大優秀青年人才引進力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發放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市、縣(市、區)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 申請條件:
(一)首次到我市工作。
(二)獲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含海外留學歸國人員)。
(三)與我市九大專項重點支撐企業、重點工業培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省定重點上市掛牌后備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簽訂合同時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四)按規定在南陽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不含補繳)
第四條 補貼標準:
全日制“雙一流”高校(“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0強”海外高校)碩士研究生、其他高校碩士研究生、“雙一流”高校(“世界大學學術排名500強”海外高校)本科畢業生、其他高校本科畢業生,3年內分別按照每年15000元、12000元、9000元、6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每年以繳納社會保險的月份計發補貼,不滿6個月的,累計到下一年度補發,發放補貼的總月份累計不超過36個月。
第五條 申請補貼材料:
(一)《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表》、《南陽市引進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請匯總表》。
(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與所在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五)所在企業的工資發放證明。
(六)在企業參保的社會保險證明。
(七)企業上一年度納稅憑證。
第六條 申請程序:
(一)集中申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向所在企業提交申請材料,企業對材料進行核實匯總后,按照企業納稅地,每年4月、10月到市、縣(市、區)人社局進行集中申報。
(二)資格審核。市、縣(市、區)人社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三)研究審定。初審通過的,由市、縣(市、區)人社局提交同級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
(四)社會公示。研究審定后,將擬享受生活補貼高校畢業生信息面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資金撥付。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縣(市、區)人社局按《南陽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及程序向財政部門申請項目資金后,及時將資金直接撥入申請人開戶銀行帳戶。
第七條 凡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資金的,一經發現,追回補貼資金,3年內不受理該企業申報,同時將企業和個人納入誠信不良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 本辦法所需資金由市、縣(市、區)人才發展專項資金承擔。
第九條 本辦法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