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蘭州人社局了解到,蘭州市最新出臺《蘭州市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分別從人才類別、引進程序、住房保障等方面確定了七大引才政策。
人才類別
3類急需緊缺人才
學歷職稱有要求
《辦法》明確,蘭州市急需緊缺人才主要分為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和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實用人才。
其中: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包括學科領軍人物、學科帶頭人以及創新創業人才。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才,主要針對教育、衛生、科技、文化等社會公共服務領域。
學歷方面,市屬近郊四區至少要達到“211工程”“985工程”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醫療衛生崗位可放寬至二本及以上;遠郊區縣達到二本及以上,醫療衛生崗位放寬至三本及以上。
職稱方面,要求達到正高級職稱,醫療衛生崗位放寬至副高級職稱。學歷、職稱符合其一即可。另外,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實用人才具備為所在單位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在同行中享有很高聲譽,年齡符合相應崗位要求即可,不受學歷資歷等條件限制。
柔性引才
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
每年給予2萬元~5萬元補貼
本著“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則,對不愿改變原工作單位工資、人事關系和所任職務的人才,鼓勵用人單位采取特聘、兼職、專利或技術入股等形式引進。鼓勵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對引進的人才,實行以管理、技術、資金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薪酬方式。
對一些特殊需要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給予每年2萬元~5萬元的生活補貼;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與蘭州市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簽訂1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蘭州工作不少于1個月以上,每年給予5000元的差旅費補貼,并可免費入住蘭州市人才公寓或按實際工作時間每月給予1000元的租房補貼。
財政扶持
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萬元
人才創新創業扶持資金
蘭州市將通過9項財政扶持政策支持引才——
1.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萬元的人才創新創業扶持資金。
2.對引進的20萬元以上年薪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用人單位給予不足部分由財政補足。
3.高層次人才(團隊)注冊企業可優先申報政府部門科技資金和產業發展扶持資金。
4.對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給予一次性安家補貼。
5.海外留學歸國創新創業人才攜團隊來蘭創新創業的,其團隊核心成員與企業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將連續三年給予生活用住房的租房補貼。
6.對高層次人才(團隊)申請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機構的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工作場所,3年內免收租金,或給予租金補助。自行解決工作場所的,提供3年資助。
7.高層次人才(團隊)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連續5年,其繳納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地方分享部分,采取“先征后獎”的形式,將稅收全額獎勵給企業用于研發新產品或擴大再生產。
8.高層次人才(團隊)與蘭州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從事技術轉讓以及與農業技術推廣機構開展相關業務合作,其交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全額獎勵。
9.對高層次人才(團隊)創辦企業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出口給予一定的財政專項補貼。
住房保障
急需緊缺的科技型創業高層次人才
可獲100萬元安家費
在住房保障等服務方面,通過一系列“優待”解決引進人才的后顧之憂。對愿意在蘭州市安家落戶的高層次人才給予一次性安家補貼,對急需緊缺的國內外科技型創業高層次人才,一次性給予100萬元;
對科研、經營管理、金融等方面的創新人才以及嫁接式企業引進領軍型創業人才在與企業簽署創業合同后,由蘭州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一次性給予60萬元;引進的實用技術人才一次性給予10萬元。
另外,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在本市沒有住房的,采取住房貨幣補貼和實物配置住房兩種住房保障形式。住房補貼按照正高級職稱人才不低于150平方米;博士學位或副高級職稱人才不低于120平方米;碩士學位或高級技師人才不低于90平方米執行。其中,租房補貼按當時全市市場住宅平均月租金連續給予三年租房補貼;購房補貼按上年度本市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的60%計算。
家屬安置
堅持雙向選擇為主
統籌調配為輔原則
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配偶就業安置,將堅持雙向選擇為主、統籌調配為輔的原則,根據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配偶原就業情況及個人條件,多渠道、多方式、有重點、分層次解決。子女入學按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由蘭州市教育局負責實施,享受與蘭州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人才落戶、職稱評定等都將按優先便捷原則做好服務。
另外,在稅收方面,蘭州市出臺5大稅收優惠政策支持人才創新創業。在金融方面,為了解決創業“融資難”,蘭州市確定了8大金融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