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購買新能源汽車將免征車購稅!從烏魯木齊市國稅局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信部和科技部等部門日前聯合發布了《關于免征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對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購稅,進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車創新發展。
據了解,納入免征車購稅的新能源汽車范圍將按照《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下簡稱目錄)確定。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對其免征車輛購置稅政策繼續有效。目前,目錄已經收入15批。
明年起列入《目錄》的新能源汽車須同時滿足四個條件。這四個條件分別是:獲得許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符合新能源汽車產品技術要求;通過新能源汽車專項檢測,達到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準;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或進口新能源汽車經銷商在產品質量保證、產品一致性、售后服務、安全監測、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關要求。
據介紹,車購稅是按照總車價不含增值稅的10%進行征收。一臺30萬元新能源車,免繳車購稅后可為車主節約3萬元。稅務機關依據工信部審核后的免稅標識和機動車統一銷售發票(或有效憑證)辦理免稅手續。
據了解,自9月至2017年12月31日,烏魯木齊累計為147輛新能源車免征了近564萬元車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