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居住證辦理工作全面啟動了。截至2017年底,我市流入人口近30萬人,越來越多的外地人到南充工作和生活。凡在我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外地人,都可申請居住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戶政大隊相關負責人提醒,“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通過“一標三實”流動人口申報、登記、采集居住信息已滿半年。
不知規定辦居住證吃閉門羹
“我來南充已經兩年多了,前兩天去派出所申請居住證,結果沒法辦!”家住順慶區金魚嶺路的付先生是江西九江人,兩年前和朋友一起到南充做藥品生意。他告訴記者,本來打算過年前買輛車,但朋友告訴他,外地人買新車要在南充上戶需辦居住證。于是,他到轄區派出所了解情況。“民警告訴我,要辦居住證需要先申報登記流動人口信息,滿半年后才能申請。”付先生說道。
記者走訪順慶城區部分派出所,發現付先生的遭遇并非個案,為了辦駕駛證或者機動車登記,以及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等,越來越多的外地人開始辦理居住證,但由于不知相關規定,吃閉門羹的人不在少數。
特別提醒先登記流動人口信息
“經過前期反復研究和精心準備,我市居住證辦理工作于今年11月28日全面啟動。”據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戶政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此之前,南充各地情況不統一,有的發放的是居住證,有的發放的是暫住證,全面啟動后全市統一發放新版《四川省居住證》,全省通用,每年簽注一次。“暫住證和居住證有很大的區別,暫住證是外來務工人員來申請地務工或居住的一項法定義務,居住證則是外籍務工人員申請同本地人員相同社會福利待遇的一項個人權利。”該負責人表示,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先登記流動人口信息滿半年’是辦居住證的必要前提。”順慶區公安分局行政審批科副科長曹明強告訴記者,居住證的辦理需申請人在我市居住半年后,由本人或代辦人到縣(市、區)公安局辦證大廳或居住地派出所填寫《居住證申領表》,辦證人員檢驗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照片及證明材料,然后在系統中錄入、比對、生成居住證信息,符合條件的當場制作、發放居住證。
申報方式:
1、現場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進行申報。
2、采集點申報:攜帶申報材料到社區(村)流動人口信息采集點進行申報。
3、網絡自主申報:登錄四川省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相關信息進行申報。
申報所需材料:
①攜帶本人居民戶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證;
②如果在我市租房的,還需要提供租房合同;
③如果購買房屋并且辦理了《房產證》,需要提供《房產證》的復印件;沒有辦理《房產證》,需要提供購房合同和購房不動產發票復印件;
④對于在我市就業的,需要提供聘用合同、工作證等相關材料;
⑤對于就讀的學生,則需要提供學生證或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