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居住證的程序是什么?
公民本人或代辦人只需首先填寫《居住證申領表》,然后交驗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就可以了。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在認真審驗證明材料后,符合申領條件且證明材料齊全的,應當場受理;公安機關辦證人員要通過四川省警務綜合平臺審驗相關信息,符合申領條件的應當場制作發放居住證。
遂寧居住證,即四川居住證申請需要具備什么樣的條件呢?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條例》規定申領居住證。
其他城市:
指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縣(市、區)〔不含常住戶口所在地城市內部跨行政區域,但本縣(市、區)內戶籍在其他鄉鎮的人口到縣(市、區)城區居住的〕。
居住半年以上:
指在居住地居住并辦理暫住登記或“一標三實”流動人口信息申報登記已滿半年。
合法穩定就業:
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等,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合理確定。
合法穩定住所:
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連續就讀:
指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