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1月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年增加4.7元此次“漲薪”為“十一連跳”
省人社廳傳來好消息,今年調整企業退休(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具體辦法正式"出爐",從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這次養老金提高退休人員有啥反映,還有哪些期盼?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養老金實現“十一連跳”
此次的調整范圍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
調整辦法和標準如下: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4.7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繳費年限不滿1年部分按1年計算。
在上述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包括: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建國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對于在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此外,軍隊轉業干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調整基本養老金后,月養老金(含冬季取暖補助)低于2638元的補齊到2638元。
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我省自2005年以來,連續第十一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