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
今年1月份,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但是并沒有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或意見。日前,自治區政府印發了《關于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廣西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范圍及對象、基金籌集辦法、具體的計發辦法等方面進行了非常詳細的規定。該《意見》自10月1日起實施。
退休收入有哪些?
養老金
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繳費
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
養老金并軌,以前由財政全權負責養老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要自己出錢繳養老金。按照《意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職業年金
單位按本單位繳費基數的8%繳費
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基數的4%繳費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改革的人員,在領取養老金時,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按照《意見》,此次改革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還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具體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辦法的通知》規定另行制定。
繳費基數怎么繳?
單位繳費基數等于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
個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等)
個人工資超過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00%以上的部分
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工資低于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
按上年度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廣西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為: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為: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其余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哪些人需參保?
6類人員參與機關單位養老保險改革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范圍和對象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和根據《*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有關規定明確為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對于目前劃分為生產經營類,但尚未轉企改制到位的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仍繼續參加;尚未參加的,其編制內工作人員暫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其轉企改制到位后,按有關規定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事業單位分類類型及其編制內工作人員身份的確認,由機構編制部門負責確認。對于尚未明確分類類型的單位及其編制內工作人員,及已明確單位分類類型但工作人員編制尚未明確的,待機構編制部門明確后再參加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已明確為編制外的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未來如何管理?
建設信息管理系統集中管理數據資源
對于改革后養老基金管理與監督,現階段,廣西建立與財政管理體制相適應的各級人民政府征收、管理和支付責任制度。在全區范圍內執行統一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政策,統一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計算口徑,統一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統籌項目和標準及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統一編制和實施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統一基本養老保險業務經辦規程和管理制度,統一建設信息管理系統及實現自治區級集中管理數據資源。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單獨建賬,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分別管理使用,基金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納入各級財政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另外,廣西還將按照國家和自治區關于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化建設要求,根據全區統一的經辦規程,建設自治區級集中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信息系統,推進實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編辦等部門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通過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實現規范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中央駐桂、自治區直屬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管理工作,統一由自治區社會保險事業局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