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將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三類補貼標準
根據自治區政府《關于統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實施意見》,我區將繼續提高村干部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標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貼標準和城鎮獨生子女戶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獎勵繳費補貼標準。
根據政策規定,今年村干部個人按照我區農民人均純收入標準7673元的16%繳費,自治區和縣(市、區)財政按照24%的比例給予補貼。即:個人繳費標準由每人每年1109元提至1228元,財政補貼標準由1663元提至1842元。這是我區自2009年啟動新農保試點,2011年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以來,連續7年提高村干部個人繳費和財政補貼標準。
今年,我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貼標準由月人均95元提至119元,參保人員在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可以此為標準向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支付12個月的喪葬補貼。另外,自行調增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縣(市、區),也可以按照本地區上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月人均養老金標準發放喪葬補貼。
繼續提高城鎮獨生子女戶、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兩女戶和“少生快富”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獎勵繳費補貼標準。我區對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這類人員的獎勵繳費補貼標準由去年的每人每年139元調整為153元。這是我區2009年啟動新農保試點,2011年實現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以來,連續4年提高獎勵繳費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