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新政策
根據調查,山東省青島市從2010年建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有了新的調整。2013年12月11日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下半年省政府下發文件,將本省“新農保”與“城居保”兩項制度合并實施,統一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市借全省兩項制度合并實施之機下發通知,自1月1日起,對本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進行調整完善,個人繳費標準從原來的9個檔次調整為12個檔次,最高檔從2500元每年調整為5000元每年。只要參保居民正常繳費,政府每年給每人補貼30元,個人賬戶記賬利率也有調整提高。
個人繳費標準最高檔5000元每年
1234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調整后的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或集體補助(含其他資助)均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對重度殘疾人,市、區(市)政府按500元的標準代繳不超過15年的養老保險費。
記者了解到,與現行政策相比,個人繳費政策主要有兩方面調整,一是繳費標準由現行的9個檔次,調整為12個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提高至5000元。二是100元繳費檔次只適用于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一般情況下的最低繳費檔次提高至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