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養老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范圍限定為中央企業及其一級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省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資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起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稿,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辦法,國有重點企業改制、上市,養老基金可以進行股權投資。范圍限定為中央企業及其一級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行業龍頭企業,包括省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資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此外,國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養老基金可通過適當方式參與投資。
養老基金投資國家重大項目和重點企業股權的比例,合計不得高于養老基金資產凈值的20%。
根據辦法,養老基金限于境內投資。投資范圍包括:銀行存款,中央銀行票據,同業存單;國債,政策性、開發性銀行債券,信用等級在投資級以上的金融債、企業(公司)債、地方政府債券、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養老金產品,上市流通的證券投資基金,股票,股權,股指期貨,國債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