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區報 25日報道了市社保局回應企業和員工疑問、詳解賦閑保險修改草案后,不少企業和員工向本報反應,對法制辦在其網站宣布的《關于修改的抉擇草案(送審稿)》(下簡稱《草案》),也有不少的疑問。昨天,記者就這些疑問再次采訪了市社保局消息講話人黃險峰。
疑問一:用人單元繳費比例為何上調3%?
回應:應對國度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政策
從2006年至今,我市一向未調解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這次《草案》提出進步用人單元根基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由今朝按員工人為總額的10%進步至13%,員工小我私人繳費比例則保持穩固,仍為8%。有企業就質疑為何只進步企業繳費比例?
黃險峰回應時暗示,上挪用人單元養老保險繳費比例,是為了應對國度養老保險跨省轉移政策對深圳的影響。他匯報記者,國度轉移步伐劃定,員工跨省轉移的養老保險小我私人賬戶部門所有轉走,同時統籌基金要轉12個百分點,今朝世界均勻來說用人單元的繳費比例為18%,高的已經高出了20%,而深圳實施養老保險制度以來,單元繳費比例從來沒有高出12%,最低時才2%。憑證今朝10%的繳費比例,養老保險相關轉出去一個,深圳要倒貼2個百分點,加上還要給廣東省上繳調濟金,調濟金按企業繳費部門的1%征收,這就意味著每轉出一小我私人深圳要貼3個點。就今朝深圳養老保險基金來看,不上調繳費比例,將來一兩年沒題目,但從基金久遠出入均衡來看,卻是個很大的隱患。
“繳費比例上調后,相等于轉出一小我私人,深圳不會虧。但就算上調了三個百分點,深圳企業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也如故是世界最低。”黃險峰說。
疑問二:繳費基數下限下調了20%,企業會不會少繳更多的養老費?
回應:實施“雙基數”杜絕企業少繳
此次修改,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作了較大調解,打消非戶籍員工的繳費人為不得低于最低人為的劃定,將深戶與非深戶員工繳費基數的“下限”同一調解為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的40%,而今朝戶籍員工的繳費“下限”為60%。許多員工反應,此刻一些企業并不按員工的現實人為總額來繳交,而是直接就按“下限”60%來交,少繳社保費直接侵害了員工的好處,此刻將“下限”下調20%,“那不是讓企業可以繳得更少了?”
“針對這個題目,我們在這次修改中配置了繳費"雙基",企業鉆不了空子了。”黃險峰答復說。所謂“雙基數”,是指社保部分將來將按企業人為總額的13%一筆收取企業部門的養老費,這樣企業人為總額是一個繳費基數;另一個繳費基數是員工小我私人的現實人為總額,在社平人為40%到300%內,由企業代扣。“這就意味著將來只存在員工小我私人少繳的題目,因為是企業代扣,幫員工申報,以是員工要寄望企業畢竟代扣了幾多錢,若有進出,一年內可以到社保部分去考核調解,但一年歲后,少繳的責任就將由員工小我私紀惻袱。而今朝養老保險實施的是單基數,每個員工小我私人的繳費基數疊加就是企業總的繳費基數,企業操作了這個裂痕,反過來往后假如員工所有繳交的社保費高出企業繳交的,那企業必定是少繳了,社保部分一比對很輕易就可以發明并查處。”黃險峰說。
至于同一后繳費基數“下限”為何調解到社平人為的40%,黃險峰表明說,假如按今朝的60%來交,相等于每月的繳費基數最低為2400元閣下,顛末觀測,深圳有相等部門的員工人為總額是達不到2400元的,以是對低收入人群來講承擔較量重,定在40%相比擬力務實,或許每月最低繳費基數1600元閣下。
疑問三:補繳養老費為何要增進補繳系數?
回應: 思量公正身分和維持基金均衡
深圳今朝存在企業汗青欠費,員工退休后提出要補繳企業原本少繳的社保費的題目。對此,《草案》給出了這樣的辦理步伐:可以補繳,但要增進補繳系數,不少員工對此不領略。
黃險峰表明說,應承補繳養老保險費,涉及的員工數目并不少,這個中就有一個公正題目,20年前的1990年,深圳的社平人為也就是400元閣下,此刻社平人為漲到4000元閣下,假如照舊憑證昔時的人為程度補,按此刻的程度領養老金,這對當大哥誠懇實繳養老費的企業和員工是不公正的,并且會導致在職時不參保,等退休前一次性補一把,怎樣對本身有利就怎樣補。假如各人都這樣做,養老保險制度是不行能一連的,增進一個補繳系數可以或許給汗青題目一個出路,我們思量補繳系數將跟社平人為的增添幅度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