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無業住民可上養老保險
滿60歲住民不消繳費即可領基本養老金 根基養老保險將實現全包圍
不切合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參保前提的城鎮非從業住民,將可介入城鎮住民養老保險。昨天召開的國務院常務集會會議抉擇啟動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本年試點范疇包圍世界60%的地域,來歲根基實現全包圍。
集會會議指出,開展城鎮住民養老保險試點,是黨中央、國務院為加速建樹包圍城鄉住民社會保障系統作出的又一重大決定,符號著我國根基養老保險制度全包圍,對付實現大家享有根基養老保險具有重大意義。試點實施社會統籌與小我私人賬戶相團結的制度模式,通過小我私人繳費與當局津貼相團結的方法籌集資金,與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鎮住民晚年根基糊口。
集會會議抉擇,自2011年7月1日起,啟動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事變,本年試點范疇包圍世界60%的地域,來歲根基實現全包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門生)、不切合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參保前提的城鎮非從業住民,均可在戶籍地自愿介入城鎮住民養老保險。
參保住民要按劃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當局對參保住民繳費給以津貼,津貼尺度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
參保住民年滿60周歲,可按月領取包羅基本養老金和小我私人賬戶養老金在內的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當局全額付出,每人每月不低于55元,國度按照經濟成長和物價變換等環境當令調解。
已年滿60周歲、切合劃定前提的城鎮住民,不消繳費,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