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記者從省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了解到,我省《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出臺,這標志著我省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將合并實施,在全省范圍內建立起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后,全省城鄉居民將公平地享有基本養老保障,今年年底前,合并改革將全面鋪開。
“制度并軌”是深化改革重點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副廳長蘇全仁詳細解讀了《意見》出臺的背景、意義及《意見》的十項措施。此次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并軌的優越性和保障性體現在制度的創新與改善,在總結新農保、城居保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制度、完善政策。通過制度整合完善與銜接,使全體人民都能公平地享有基本養老保障,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這一改革舉措,是我省深化改革重點項目之一。制度實施后,城鄉養老保險相關制度內的融合度更高,制度間的銜接性更好,使參保群眾從制度體系的優化、完善中獲益更多。我省在經濟發展水平相對滯后的條件下,用較短的時間建立健全并不完善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幾項措施走在全國前列,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對社會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視,體現了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堅定決心。
新制度創新亮點走在全國前列
《意見》的創新和亮點體現在:統一并提高個人繳費檔次、強化繳費補貼激勵機制、建立長期繳費加發基礎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加大對殘疾人的保障力度、建立喪葬補助金制度。首次提出提高個人繳費檔次、加大繳費檔次補貼力度,選擇繳費檔次越高,政府補貼相應越高;累計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在15年的基礎上,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月加發基礎養老金10元;在國家政策規定對重度殘疾人繳費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的基礎上,對重度殘疾人每人每年全額代繳300元的養老保險費,比國家政策規定和新農保、城居保代繳標準提高了200元,殘疾人的社會保險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首次明確了對參保人在領取養老金期間死亡的,給予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喪葬補助金,補助標準為省政府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準的10個月,所需資金由省財政承擔。這一制度的建立,在縮小城鄉差距、促進公平方面邁出了重要的步伐,加快了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走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建設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