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郭欣 實習生周茜)建筑施工企業開工前要為包括農民工在內的全部職工辦理工傷保險,未辦理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向其發放施工許可證。昨日,西安市人社局、市建委、市安監局、市市政公用局、市總工會、市棚改辦等六部門發布《關于建筑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維護建筑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工傷保險權益。
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
覆蓋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所有職工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凡在我市轄區內承建建設項目的所有建筑施工企業(含省外在市內承建建設項目的建筑企業,以下簡稱建筑施工企業)均應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其全部職工(包括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繳納工傷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費。
建筑施工企業對相對固定的職工,應按行業風險類型以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為基數參加工傷保險,對無法按用人單位參保的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可按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總造價的1%。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建設項目追加預算的,追加部分按1%。繳費。
7月15日前已開工建設的,按照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總造價的0.7%。繳納;7月15日前未開工的建設項目,均應按照工程項目施工承包合同總造價的1%。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調整費率時,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會根據建筑施工企業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事故發生率及職業病危害程度等情況提出調整意見,報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注冊地不在西安的外省建筑施工企業在西安承接施工工程,應按本通知規定以建設項目形式參加我市工傷保險,一次性繳納工傷保險費。建設項目參保范圍覆蓋所有職工,包括專業承包、勞務分包等單位使用的農民工(不含在本地或外地已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
項目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管理
新錄用人員應備案
建筑施工企業以建設項目形式參保的,應在工程開工前,持相關資料在項目所在地區、縣(開發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所在地開發區不能辦理的,按其所在地原行政區域劃分,由區、縣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已開工的企業應在7月15日本通知下發之日起30日內辦理參保登記手續。相關手續辦結后10日內,建筑施工企業向參保所在地地稅部門一次性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
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后,項目施工人員實行動態實名制管理。用工人員發生變化時,用人單位應及時報送增減從業人員名單。對新錄用的從業人員,應在其上崗前將從業人員花名冊以書面申報形式報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