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有哪些規定?
關于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早在2000年的時候,國家相關部門就規定了各級領導干部及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購房補貼建筑面積標準:科級以下60m2;正副科級70m2;副處級80m2;正處級90m2;副司局級105m2;正司局級120m2;正部級220m2;副部級190m2。
據記者了解發現,多數省市干部購房補貼標準與在京中央國家機關職工住房面積標準并不一致,其中大部分標準高于北京公務員住房補貼標準,比如:廣東、海南、遼寧等。
不僅各地的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與北京的不一致,相差較大之外,而且還出現了不同級別公務員標準倒置的現象。比如,重慶市正廳級標準僅為80 .5m2;而吉林省正廳級標準為150m2,差不多是重慶的兩倍了。江蘇、福建等11省市的市科級公務員住房補貼標準高于重慶正廳級標準。這樣的公務員購房補貼亂象真治一治了。
公務員購房補貼之每平米補貼標準
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不僅面積標準不一,就連每平米補貼標準都不盡相同,會隨各省市的房價變化。先來看看標準不一的湖南和吉林,根據20印發的《湖南省直行政事業單位職工購房補貼發放辦法》,湖南的住房面積補貼標準為249.30元/m2,在2000年印發的《吉林省省直機關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細則》中,吉林的住房面積補貼標準為500元/m2。各省市都有明文規定,職工住房每平方米補貼額會由有關部門根據房價等因素進行調整。
公務員購房補貼標準不一,亂象連連。希望這次的整治能治理好這個不同標準的公務員住房補貼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