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解讀 下個月實行
7月1日,《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正式實施。新規將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之間架起橋梁,讓參保人能夠便捷流動。為使這一惠民政策順利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同時發布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和《關于做好重復領取城鄉養老保險待遇核查工作的通知》。
今后,參保人在不同養老制度間如何轉移銜接?記者采訪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保中心負責人。
繳費年限滿15年,居保轉職保
《暫行辦法》重點解決跨制度轉移接續問題,即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之間的銜接。具體到參保人,可能在同一時點或不同時段,既有地區間的流動,又有制度間的跨越,所以此次銜接政策的實施難度比單一制度內轉接要大很多。
社保中心負責人表示,對有轉接需求的參保人來說,最重要是了解銜接時點、銜接條件和權益計算的原則。
銜接時點是什么?根據規定,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銜接手續,在此之前的參保繳費期不需要進行銜接。
銜接條件有哪些?《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以是否在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為界限,實行雙向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