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農村和城市之間,數量龐大的務工人員如何獲得基本保障?生病受傷怎么辦?老了之后誰來養?
出臺適合外來務工人員特點的養老保險辦法迫在眉睫,而最關鍵的就是解決養老保險的流動問題。
2007年6月第四屆泛珠三角區域合作與發展高層論壇在長沙召開,來自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省區的勞動保障部門的負責人,第一次提出了要在泛珠三角合作區域內逐步建立起相互銜接、可轉移持續的社會保障體系。
大病一場,全家遭殃,看病難看病貴曾經是很多農民的一塊心病。2003年全國開始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短短4年,各地參加合作醫療的人口達到了7.2億,覆蓋了全國80%以上的農業人口,20到2006年,全國有4.7億農民得到共計243.9億元的醫療費用補償。不過,對很多外出打工的務工人員來說,雖然在老家有了農村新型合作醫療,但并不能在外地給他們提供醫療保障,出門在外一旦有個三長兩短,他們又該怎么辦呢?
在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記者了解到,2006年,深圳市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頒布實施《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辦法》規定,深圳所有企業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務工均可參加勞務工醫療保險。而相對于過去外來務工人員只能投保大病的住院醫療保險,如今的勞務工醫療保險的門檻變低了,覆蓋面更廣了。
早在幾年前,深圳市的住院醫療保險就覆蓋了非戶籍人口,外來務工人員也能參加,不過,在操作過程中,他們發現深圳的外來務工人員普遍比較年輕,實際患病住院率只有千分之幾,每個月30元的住院醫療保險,對月收入幾百元的外來打工者來說,并不劃算。為了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務工個人參保的積極性,深圳市開始嘗試把門診也列入勞務工醫保范圍。
目前,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的門診報銷比例從原試行辦法的74.42%調整到了79.1%,住院報銷比例則從原來的35.28%調整到了62.81%,慢性腎功能衰竭等部分慢性病的門診費用,均可報銷50%。而可報銷的門診藥品目錄及住院藥品目錄都較以前有所增加。 所以“便宜”“方便”成了外來務工人員對勞務工醫療保險最樸素、最真實的評價。
在深圳市社保基金管理局,杜斌副局長告訴記者,深圳目前實施的《深圳市勞務工醫療保險暫行辦法》是專門針對勞務工的低繳費低保障的新型醫保形式,屬全國首創,它有效地緩解了勞務工看病難、看病貴的難題。
去年國務院在五號文件里明確提出來了一個對于,針對那些有勞動關系,但是流動性非常強這樣一些農民工醫療保障的辦法,簡要說就是這么幾個字叫做‘低門檻,保大病,保當期,雇主繳費’,先解決大病問題,在有條件的地方,再建立門診的保障措施。
通過建立外來務工人員醫療保險,為進城打工者撐起了一把保護傘,不過,這些外來務工人員背井離鄉,他們擔心的不僅僅是疾病,各種意想不到的工傷,也是一個潛在的威脅。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就把解決外來務工人員的工傷問題,列入了重要內容,各地也開始把他們納入到工傷保險的范圍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