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社保繳費:職工獎金補貼計入社保繳費基數
很多職工對繳費基數的概念了解不多,企業對如何算清6月份社保費應繳數也感覺有些犯難。為此,YMG記者采訪了市社保中心有關負責人,對因繳費基數相關的一系列疑問進行詳細解讀。
獎金、補貼等是否計入社保基數?
“2012年我每月單位從工資里扣社保費不到200元,去年每月扣220多塊,今天聽單位勞資說以后每月要扣250多元,為什么社保費年年上漲?”企業職工張春霞咨詢說。
“因為社保基數與山東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掛鉤,因此社保費會隨著社平工資年年上漲。”市社保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職工基數=“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12;月最低基數=上年度山東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職工、掛檔人員最低繳費基數;月最高基數=上年度山東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掛檔人員繳費最高基數=上年度山東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00%。
“了解職工社保基數,首先要明確上面三個概念。”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即“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月最低基數”、“月最高基數”。國家規定,職工應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作為本年繳費工資基數。同時,國家還明確規定,月平均工資應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其中包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收入。因此,“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是廣義的工資,很多企業在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基數時未將獎金、補貼等計算在內,實際是一種違法行為,降低了職工社保繳費基數,同時侵害了職工社保權益。鑒于每個職工的“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都不盡相同。國家又做出規定,“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當地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入”。 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通俗的講,就是“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低于最低基數的按最低基數繳納,高于最高基數的按最高基數繳費。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2013年度全省在崗社平工資為47652元,因此,度企業職工繳費基數最低為2383元,最高基數為11913元,掛檔繳費人員繳費基數最低和最高分別為2383元、3971元。
哪些職工的基數需調整?
最低基數的調整:由社保部門計算機系統統一調整,企業無需再次申報。最高基數的調整:由企業向社保部門進行書面申請,人數較多的還應考盤申報。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初我市參保企業申報度繳費基數時,由于2013年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沒有公布,因此暫按2013年度最低基數2129元和最高基數10643申報繳費。無論最低還是最高基數都低于現在公布的2383元和11913元的實際基數。因此,基數確定后,只有那些低于2383元的和高于10643元的,才進行基數調整,即只對最低和最高基數進行調整,低于2383元的調整為2383元,高于10643元的調整為相應數額但不高于11913元。例如:某企業職工,初申報的基數分別為:職工甲2129元、職工乙2380元、職工丙2385元、職工丁10643元、職工戊10643元。 6月份調整基數后,以上職工的基數分別應為:職工甲2383元、職工乙2383元、職工丙2385元、職工丁11000元、職工戊11913。
基數調整后6月如何繳費?
6月份一并補繳1-5月份基數差,銀行劃款繳費單位將保證賬戶余額充足。 1-6月變動工作的員工,基數差單位部分仍在原單位收取,個人承擔部分在新單位收取。 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介紹說,最低和最高基數確定后,符合上述基數調整范圍的職工基數都有所提高,與今年1-5月份的繳費基數形成差額。因此,在6月份繳費時,除要按新調整的基數繳納6月的社保費外,還應一并補繳前5個月的基數差。因此很多企業在繳納社保費時,會發現6月份繳費額有了大幅增加。對此,市社保中心提醒廣大企業,,應提前對繳費額進行測算,特別是每月通過銀行劃款繳納社保費的企業,應確保在13日扣款前銀行余額充足。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企業每月繳費額可以分成兩大部分:企業承擔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對于1-6月份變動工作的員工,在補繳基數差時,采取企業承擔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相分離的收費方法。即,無論職工哪個月份離職,該職工基數差應補繳額的企業承擔部分一直留在原單位,而基數差應補繳額的個人承擔部分隨職工到新單位收取。例如:A企業職工甲,3月解除合同,4月到B企業續保繳費。6月份繳費時,A企業繳費額中包含了職工甲1-3月份基數差的單位承擔部分,B企業繳費額中不僅包含職工甲4、5月份的基數差額,還包含了職工甲1-3月份基數差的個人承擔部分。另外,對于很多企業關心的“基數調整后,繳費比例是否有變化?”等問題,市社保中心有關工作人員答復,繳費比例暫沒有變化,企業社保專管員可以根據1-5月份單位的繳費比例,輕松計算出應補繳的基數差。對于繳費基數差補繳額,不收取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