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民交納養老保險的單據。
“公務員不交保險領養老金”是誤解
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解釋,公務員不參加養老保險,退休后也不拿養老保險共濟金的錢,實行退休金制度由財政出錢
“公務員不參加養老保險卻拿的是養老保險共濟金的錢”,關于公務員退休工資的傳聞近日甚囂塵上。面對種種傳聞,記者昨日采訪深圳市社保局新聞發言人黃險峰,首次揭秘深圳公務員退休工資,了解其制度的來龍去脈,并針對是否公平進行政策解釋。
深圳曾有公務員保險制度
黃險峰介紹,作為一種配套制度,社保制度的進度和市場經濟改革進度同步發展。市場經濟改革,首先改的主體是企業,整個社會保障,保障的是企業,因為企業存在關停并轉的風險,待遇得不到落實,所以改革先動企業。“所以,中國社會保障改革為何不先從機關事業單位入手,有個歷史過程,機關事業單位不存在風險,沒有改革的因素。”黃險峰說,而企業不改的話,企業就運轉不了。
社保制度針對的是最需要的群體,改革最敏感的單位是企業。公平問題現在備受社會關注。黃險峰解釋,社會普遍認為公務員沒有風險,退休后有人保。但公務員的錢只能來源于財政,如果公務員不需要財政供養,社會就會亂。為保障公務員運作,財政對公務員的保障要到位,提供工資和福利保障。只有提供工資和福利保障,達到社會認可程度,才會有人投身干公務員。如果待遇低,公務員也就吸引不了高素質人才,就實現不了社會管理職能。“吸引人,靠什么?待遇也很重要。”黃險峰說,公務員參不參加保險,不能改變財政供養的屬性。
公務員的社會保險由國家公務員法和社保法規定。公務員怎么參保?涉及到制度設計問題,不屬于地方事權。據介紹,深圳1996年建立過公務員保險制度,和企業一樣參加保險。后來,這一制度在公務員法出臺后停止。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公務員參保規定。下一步,國家如何出臺公務員退休工資,深圳就如何實行。
公務員不參保實行退休金
目前,醫療保險方面,深圳公務員和企業一樣參保,參保的標準和享受的待遇一樣。養老保險,公務員目前不參保,實行退休金制度。
“公務員沒有參保,拿的是退休金,是財政給的退休金,不是養老保險共濟基金出的錢。”對“公務員不參保拿共濟金”的傳聞,黃險峰予以解釋,公務員退休后領取的是由財政發的退休金,保障公務員退休后的生活。而且公務員只參加醫保,其他保險均沒有參加。公務員退休標準待遇,也是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
參保方面,事業單位職員和雇員不一樣。雇員參加的是保險。職員則分財政供養和非財政供養,財政供養體系內的職員退休金也是由財政出;非財政供養的,則按企業標準參加保險。據介紹,深圳聘任制公務員全部參加企業保險。
現行的社保體系有兩個體系,一是公務員體系,一是社會保險體系。其實兩種制度互有優劣。黃險峰解釋,如果公務員退休后沒多久死了,家屬一分錢都沒有,因為退休金制度沒有個人賬戶。而企業保險則不同,企業個人死后,其個人賬戶可以繼承,加共濟金、撫恤金等,約有好幾萬元。“在這種情形下,公務員等于吃虧了。”黃險峰說,這一制度的優勢則是公務員給付標準是統一的,國家給了公務員一種預期,退休后可以有份穩定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