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后每年支出增超20% 將現千億資金缺口
一場4000萬人與3億人的改革博弈終于一錘定音,養老金并軌正式啟航。
1月14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將建立與企業職工一樣的養老保險制度。其中改革的范圍為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此前我國已將城鎮、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合并;至此,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由原來的四套變成了兩套。
“改革幾乎完全參照企業職工養老金的樣本,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1月15日,一位相關部委人士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養老金并軌的本意在于形成基礎制度統一、公平的保障取向,使各類群體獲得積極正確的保障預期;因此,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改革并不意味著待遇水平的降低。
那么,如何保證資金池子盈虧平衡呢?本報記者采訪獲悉,改革后,全年的當期資金缺口達千億規模,而財政支出至少有20%幅度的增加。
如何繳費?
既然是并軌,養老的基本制度設計就應該是互通的。
根據《決定》,改革后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新的基本養老金待遇分為兩部分:一是基礎養老金,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基本養老保險方面,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機關事業單位完全參照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繳納比例。
同時,改革自10月1日起實施,總的原則依然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過渡”。也就是說,實施前已經退休的“老人”,繼續按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并參加今后的待遇調整;改革后參加工作的“新人”,將來退休時,基本養老金為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之和,這與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本一致;而對于“中人”而言,則是屬于變動最大的那部分群體,設立了過渡性養老金,從而保障待遇水平不降低。
“此做法有利于在完善增量改革的同時深化存量改革,在改革過程中使二者逐步并軌,最終形成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上述部委人士強調,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據記者了解,過渡性政策主要是兩方面:一是在改革前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另外,為確保改革順利推進,《決定》還明確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事實上,職業年金與企業年金在本質上是一樣的,只是繳費的對象前者是機關事業單位及其職工,后者是企業及其職工。
但記者從《決定》中看到職業年金的繳納比例為: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個人繳納部分與企業年金的比例完全相同,單位繳納的比例比企業年金卻多出4個百分點。
“建立年金的單位其企業繳費部分在成本費用中列支,準予稅前扣除,也就是說,企業繳費比例越高免稅額度越多;同時,作為補充養老保險,繳納比例越高,員工越有更好的退休保障。”1月15日,大型險企專業人士崔鵬接受《華夏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企業年金制度只對企業繳納在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進行稅前列支,遠遠低于職業年金8%的繳費比例。
當期缺口千億
每每涉及改革,公眾除了關注改革本身的內容和力度外,“錢從哪來”始終是個不離不棄的問題。
記者從《決定》的籌資機制部分了解到,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確保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平穩推進。簡單講,內容雖然并未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資金來源進行詳細闡述,但財政買單的意圖已經非常明顯。
“錢從哪出、怎么出這個問題得先抓住制度的根本。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不涉及現收的問題,但涉及現付,也就是財政需單列出一筆錢給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退休金;改革之后,養老金制度就變成了一個現收現付制加積累制的混合制度,很多財政的隱形支出變成了獨立、透明的。其實只是換了一個科目而已,這部分實際支出并未改變,只有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8%部分以及12%的職業年金才是財政支出的新增部分。”崔鵬認為,增加這部分支出的前提是個人賬戶和職業年金都做實,不需填充統籌賬戶的窟窿。
也就是說,每年財政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障方面的支出總額要比此前工資總額支出增加20%。記者查閱發現,機關事業單位的個人賬戶是否做實以及做實到什么程度等內容,本次《決定》中都并未細說。
“除了額外增加的這20%比例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的當期支出能否平衡也是個問題,收支一旦出現缺口,依然需要財政資金進行補缺。”崔鵬強調。
截至2012年底,我國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數量約4000萬人,其中退休人員約為1000萬人左右。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3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51474元,也就是說,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平均工資約為4290元/月,按照80%的養老金替代率計算,機關事業單位人均退休金約為3432元/月。
記者由此匡算得出,當期收入資金為257.4億元(3000萬人×4290元×20%),當期支出資金為343.2億元(1000萬人×3432元),資金收不抵支高達85.8億元/月;那么,全年的當期資金缺口則為1029.6億元,很顯然,這部分資金依然需要財政補齊。
記者同時了解到,由于中央和省級財政分灶吃飯,因此改革在實施過程中或會遇到落實難的問題,比如,針對機關事業單位人數較多、財政收入又相對較少的省份,資金支出壓力則會明顯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