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陽市歸并實驗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
克日,德陽市出臺《德陽市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實驗步伐》,從政策上在全市實現新農保和城鎮住民養老保險兩項制度的歸并實驗。同時,成立了與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相跟尾的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
一是增設繳費檔次并響應進步繳費津貼。
憑證省同一劃定,在原本劃定的100-1000元10個檔次繳費尺度的基本上增設1500元、2000元、3000元3個繳費檔次,并響應將繳費津貼從30-70元調解為40-160元。當局津貼由省、市、縣財務分管。憑證現行財務體制,當局津貼扣除省級財務津貼之外的剩余部門,屬擴權縣的由擴權縣縣級財務全額包袱;屬非擴權縣的由市級財務給以30%補貼,非擴權縣縣級財務包袱70%。
二是調解基本養老金報酬政策。
在國度劃定的基本養老金尺度基本上,每人每月增進5元,到達每人每月60元,增進部門由省財務全額承擔;對參保繳費職員到達報酬領取年數時,正常繳費年限高出15年的,每高出1年,基本養老金每月增進2元,加發部門的資金由縣級財務承擔。
三是完美代繳養老保險費政策。
將獨生后世傷殘衰亡家庭伉儷納入代繳費范疇,享受與重度殘疾人溝通的代繳費政策,由市縣當局為其按每人每年100元代繳養老保險費。代繳所需資金,屬擴權縣的由擴權縣縣級財務全額包袱;屬非擴權縣的由市級財務給以30%補貼,非擴權縣縣級財務包袱70%。
四是同一打消綁縛繳費條款。
對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驗時,已年滿60周歲,在省當局《意見》宣布之日前未領取國度劃定的根基養老保障報酬的,不消繳費,自省當局《意見》實驗之月起,可按月領取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不再將其切合前提的后世參保作為領取報酬的條件。
五是明晰當局津貼可依法擔任。
參保人衰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包括當局津貼在內,均可以依法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