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籌城鄉養老保險制度改良配套政策
成立同一的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
新農保和城民保同一為:城鄉住民養老保險
四個同一:
同一制度名稱 同一政策尺度 同一基金打點 同一信息體系
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程度
根基養老金=基本養老金(今朝為55元)+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39)
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實驗步伐(暫行)
跟尾工具:別離介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與城鄉住民養老保險這兩種制度的職員。
包羅:介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進城務工農夫、進城落戶農夫、被征地農夫、城鎮住民、農村住民。
跟尾時點:到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劃定的法定退休年數,可以申請治理城鄉養老保險跟尾手續。
跟尾前提: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遲繳費至15年)的,可從城鄉住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敷15年的中,可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
資金轉移:跟尾職員的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所有轉移,歸并累計計較。機動就業職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中納入統籌基金部門,在省內從職工保險向住民保險跟尾時一并轉移,在領取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報酬時一次性發放給本人。
繳費年限: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歸并累加計較為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不計較也不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城鄉養老保險報酬不得一再領取:養老保險相關是獨一的,只能享受一種養老保險報酬。一再領取的,保存城鎮職工養老相關,終止并掃除城鄉住民養老保險相關,一再領取的報酬要退還。不退還的,從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或職工養老保險根基養老金中抵扣。
進城落戶農夫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
進城落戶農夫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范疇:
1、在城鎮落戶的,包羅納入城鎮戶籍打點范疇,轉變為城鎮戶籍或整建制行政區劃為城區內的農夫,可持戶口簿、住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向戶籍地社會保險包辦機構申請治理參保掛號。
2、在城鎮恒久定居糊口的,指在城鎮購房或隨后世在城鎮恒久棲身的農夫,憑《衡宇全部權證》或《暫住生齒信息掛號表》等治理參保手續;
3、在城鎮實現機動就業的農夫,向戶籍地州里勞動保障所提出求職掛號 申請,勞動保障所出具求職掛號證明后,本人持該證明治理參保掛號。
繳費和養老金計發步伐:
進城落戶農夫自愿介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憑證機動就業職員步伐繳費,到達國度劃定的領取報酬年數(男60周歲、女55周歲),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養老金計發步伐計較養老金我,按月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