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村子大夫養老保險報酬
山西省為了全面落實村子大夫賠償政策,明晰村衛生室和州里衛生院的根基民眾衛生處事使命分工和資金分派比例,支持村子大夫介入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按劃定領取養老金,勉勵有前提的處所采納多種方法恰當進步村子大夫的養老報酬
山西省當局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增強村子大夫步隊建樹的意見》,提出將參照村官尺度給以村子大夫養老報酬。
《意見》指出,年滿60周歲的村衛生室從業職員,應退出村子大夫崗亭。各地要起勁引導切合前提的村子大夫介入新型農村和城鎮住民養老保險,對切合響應報酬享受前提的村子大夫按月發放養老金。
《意見》要求,從2012年1月起,比照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介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繳費補貼制度,辦理村子大夫養老保障題目。村子大夫在崗時代,按每人每月30元的尺度享受當局專項繳費補貼,直接計入該參保人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中,省級財務承擔50%,市、縣財務承擔50%。勉勵市、縣當局采納補貼等多種情勢,妥善辦理晚年村子大夫的養老保障和糊口堅苦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