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金領取要領
養老保險參保范疇:城鎮企業職工、企業化打點奇跡單元及其職工;無雇工的個別工商戶、未在用人單元介入根基養老保險的非整日制從業職員以及其他機動就業職員;《社會保險費征繳條例》劃定之外的未能納入構造奇跡單元職工退休制度的構造奇跡單元、社會集體中非在編且不屬財務統發人為的職員和民辦非企業單元的從業職員。
1.到達法定退休年數即男職工年數滿60周歲、在打點(技能)崗亭事變的女職工年數滿55周歲、在工人崗亭事變的女職工年數滿50周歲,繳納根基養老保險費累計年限滿15年(含視同繳費年限,現實繳費年限5年及以上),可以按月領取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金。
2.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小我私人到達法定退休年數時,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申領一次性報酬,也可以延遲繳費至滿15年后按月領取根基養老金。社會保險法實驗前參保、延遲繳費5年后仍不敷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也可以申請轉入戶籍地址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住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響應的養老保險報酬。也可以書面申請終止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相關,一次性領取小我私人賬戶儲存額。
3.介入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小我私人,在到達法定的領取根基養老金前提前離境定居并損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經本人書面申請、確認后,終止其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并將小我私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付出給本人。介入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小我私人衰亡后,其小我私人賬戶中的余額可以所有依法擔任。
4.離退休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衰亡后,其遺屬可申請領取喪葬補貼金及一次性糊口堅苦補貼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