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2012年度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9010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資為4918元)。因此,自2013年7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深圳市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和待遇計發中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統一按4918元/月的標準計算。
2.《深圳經濟特區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實施細則1月1日起實施。
3.深圳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提高至1808元,2月1日起實施。
4.深圳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照參保人身份的不同,繳費基數也是不同的。
深圳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在職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個人工資;而城市居民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按有關規定由個人自行確定。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提高,養老保險計算基數也將跟著提高。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以員工的月工資總額為基數,但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資標準,也就是說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最低不得低于379.68元/月(1808元/月×21%)。具體請看:
深圳戶籍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808≤個人工資≤14754(以工資為基準,變化幅度:1808--14754)
非深戶籍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808≤個人工資≤14754(以工資為基準,變化幅度:1808--14754)
個人繳費人員養老保險繳費基數:1808≤自行確定繳費基數≤14754(自行確定繳費基準,變化幅度:1808--14754)
用人單位為員工繳納的基數:1808≤員工個人工資≤14754(以工資為基準,變化幅度:1808--14754)
注意:
繳費基數不得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14754元),繳費基數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1808元)。
1.如果在職人員的工資低于1808元,繳費基數以1808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