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揚州2014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爐。揚州市退休職工從1月1日起漲工資,全市將有18.44萬名企退人員享受到這一政策。
經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局、財政局聯合印發通知,揚州市自1月1日起,對2013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采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普遍調整分為四部分。一是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按45元增加;三是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四是按上述標準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低于省規定蘇中地區220元的,在不高于220元的范圍內,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1元、不滿15年增加15元。
同時,按上述標準增加的月基本養老金低于以下水平的,可予以補足。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3000元以下的,為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10%;超過3000元以上的,3001元至4000元部分、4001元至5000元部分、5001元以上部分,分別按6%、4%、2%計算的數額。
在普通調整基礎上,對高齡人員再適當增發養老金。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上述年齡段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此次調整惠及全市18.44萬名退休職工,預計全年增加支出4.6億元。另外,全市1月1日至6月30日辦理退休、退職的人員,則從7月1日起,按照新的調整辦法發放基本養老金或生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