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紛繁復雜的養老保險產品中,選擇合適的產品不僅需要根據自身財力,還需要關注產品的收益和期限結構。保險機構人士建議,投保人應該在購買基本的保障型產品之外,更突出自身的特點,在收益和期限上做出理性選擇。
商業養老保險金所具備的持續性、穩健性、增長性和不可挪用性使它成為養老規劃中的絕佳選擇和有力補充。目前市場上一些公司已經開始推出養老保險產品。合眾人壽人士介紹,該公司推出的優年養老定投兩全保險(分紅型)具有高額多重生存返還功能,而這些功能有望解決未來養老問題。
保險業內一些專家認為,諸如定投兩全型的產品沿襲了生存金累積生息的功能,在傳統的保險產品保障的功能外,衍生了較高的收益性,雖然業內已有很多公司開發類似產品,但具有累積年金的產品不多。目前,生命人壽、民生人壽等也推出一些養老金產品,其最大的特點在于生存金累積生息年利率不低于央行一年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加1%,持續保險金、生存保險金、養老年金、高齡養老津貼如不領取還可以累積生息。
太平人壽壽險部孫紅認為,目前的養老金理財產品從初入門檻、風險管理和收益上區別不大,但是在具體的期限安排和收益的先后順序上,不同公司的產品有一定差異。一些產品期限較短,但是收益比較確定;一些產品期限很長,并且有不同的情景和分層設計。他建議,投保人應該選擇設計簡單、期限較短的產品,在保證適當的收益時,安全性與確定性是這類保險產品的首選。
普通民眾在選擇養老保險產品時,在關注其收益的同時,更應注重期限的結構,孫紅介紹,目前市場的養老金產品,雖然在收益上有著一定的差異,但是仔細觀察這些產品便可發現,其內部的期限結構,即付息和兌付的時間要求是不同的,比如有的產品收益率可能達8%,但是期限可能是15年;有的可能是6%,但是期限為10年,這樣比較的話,未必時間長的是好的選擇。
此外,對于不同產品的付息時間要求,有的要求30歲,有的要求45歲以后,并且在這些年限的背后,還有相關的疾病或其它條款的要求。投保人在選擇和比較這類產品時需仔細權衡,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