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上調市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企退人員每人每月至少能增加119元,同時根據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再增加5元。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包括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兩個部分。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包括普遍調整和適當提高兩個部分,調整對象為3月31日前已按有關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
普遍調整基本養老金依舊實行“雙掛鉤”辦法,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員按每人每月119元的標準調整,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標準調整,基數比去年均有所提高;第二部分,退休(退職)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長短確定月調整標準。具體標準為: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增加5元。
另外,適當提高部分調整對象包括: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人員〔指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或按國家和省規定計算連續工齡的起點時間在1953年12月31日前的退休(職)人員〕,按繳費不滿20年、滿20年不滿30年、滿30年及以上,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50元、60元、70元;2013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同時符合上述增發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可以重復享受。
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從1月1日起執行,將于3月底前發放到位。其中,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按本通知有關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次月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