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金并軌是什么意思 什么是養老金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國務院副總理馬凱作關于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按照中央部署,有關部門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和反復論證,已經擬訂了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并經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我國將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與城鎮職工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
什么是“養老金并軌”?
現行養老“雙軌制”具體指的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制度,由財政統一支付養老金;社會企業單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由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
我國養老金“雙軌制”問題始于1995年,國家率先對企業養老制度進行改革,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承擔的“統賬結合”模式,目前繳費模式是單位繳納 20%,個人承擔8%。機關和事業單位未列入改革范圍,依舊由國家財政完全撥付。這就形成了在養老制度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兩種截然不同的“雙軌”模式。
『雙軌制』與『并軌』對比
1、所用制度
改革前
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采用不同的制度。
改革后
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制度。
2、繳費方式
改革前
機關事業單位由財政統一支付工作人員的養老金,個人無需繳費;企業由單位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個人要繳一部分。
改革后
機關事業單位也像企業一樣,實行單位和個人按一定標準繳費的原則,所有人員個人都要繳費。
3、領取金額
改革前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月領到養老金普遍比企業退休人員高。
改革后
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具體細則待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