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到了將要試點金融養老、以房養老。14日,記者采訪時了解到,目前青島市也有老年人用房屋出租、抵押或出賣的費用來養老,不過由于觀念問題,采用這種方式來養老的人群并不多。當天記者隨機對20名老人進行了調查,只有兩名老人贊同這種養老方式。專家分析說,這種方式要想推行下去,需要突破四大阻力。
利好“以房養老”可緩解養老難
據介紹,“以房養老”,是指老人向金融機構抵押或者出租自己的房產,在一定期限內取得一定數額的養老金,或者由金融機構幫助其支付老年公寓的費用。
“青島老齡化程度越來越嚴重,而養老床位將會越來越緊張。”青島市老齡辦調研處處長王少梅告訴記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能運用以房養老的政策,盤活老年人手中的一部分房產,將資金用于養老,將會在一定程度上緩解“養老難”的問題。
據2013年1月統計數據,青島的老齡化程度在全國排名第四。據悉,目前全市共有249家養老機構,床位共有30000張左右,平均每1000名老人只有22張床位。2012年底,青島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快養老服務業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至,全市城鄉養老床位將達到5萬張,平均每1000名老人將擁有30張床位。
案例老兩口賣房住進老年公寓
記者采訪時了解到,目前青島市已經有老人通過這種方式來養老。“我們這里一共住了430多個老人,其中,把房子租出去然后來養老院住的能有幾十個,直接把房子賣掉的有兩個。”四方福彩老年公寓院長楊乃發說。
記者采訪時了解到,丁清和老人就是把房子賣了之后住進養老院的。“跟子女住會給他們添麻煩,自己住又會有很多不便。”75歲的丁清和說,他和老伴在2012年把房子賣了,2013年3月住進了老年公寓。他和老伴之前住在一個76平方米的房子里,和兩兒一女分開居住。退休以后,一直是他和老伴相互照顧生活,子女時常會來探望他們,并且也曾邀請他們到子女家居住。但是丁清和發現,隨著年齡的增長,他和老伴逐漸不能很好地照顧自己的生活了,而去子女家居住,又會產生諸多不便。
“我們和孩子作息規律、飲食喜好都不一樣,我們年齡大了晚上睡得早,睡了之后他們就不能大聲看電視。”丁清和說,他們的房子一共賣了85萬元,現在在老年公寓居住,兩個人每月共交4000多元。“錢讓子女保管著,以后我們萬一生病,費用都先從房款里支出。”丁清和說,子女經常來探望他和老伴,有時候來還帶著許多日用品。
“在老年公寓住的最大好處就是,一切都不用我們操心。”丁清和說,老人們總是聚在一起聊天,覺得非常輕松。
調查20名老人只有兩人接受
以房養老你能接受嗎?當天記者在街頭上隨機對老年人展開了調查。“我接受不了這種方式。”在吳興路上和老朋友們聊天的吳老漢稱,他今年69歲了,現在自己有套房子,子女們也都有房子,他的房子就他跟老伴住,如果讓他把房子租出去或者是賣了去養老院,他有些接受不了。“這房子是我辛辛苦苦攢錢買來的,怎么能說賣就賣呢?賣了之后我們不就沒家了?而且我還得留著這房子以后給孫子呢。”吳老漢說,他們老兩口身體挺好的,不想去養老院,更不可能賣了房子。
當天,記者調查時,不少老人對這一新的養老方式不接受,記者隨機采訪了20名老人,只有兩名老人接受。“我覺得這樣挺好的,現在我們就靠退休金養老,要是把房子租出去或者抵押出去的話,還能增加一部分收入。”家住紹興路的李老漢說,他覺得把房子租出去然后去養老院比較合適,這樣就不會給子女們添麻煩了,平時老人們在一起還能說說話。
條件前提是老人得有獨立房產
以房養老并不是說什么樣的老人都能做到。“以房養老是有條件的,一般來說,老人需要擁有獨立的房產,是該房產的所有者,可自行處置。其次,金融機構愿意接收該房產,該房產能夠被拍賣或租賃出去。”王少梅分析說。不過,對于多數老人來說,房子大多是他們一輩子辛辛苦苦換來的,換句話說,是他們一生的心血,加上現在買房難,老人往往想要把房子留給子女,甚至是能留給子女的“最值錢”的東西。因此對于許多老人,房子成為和子女維持親情關系的一根重要紐帶,房子是無法舍棄的一部分,他們不會選擇將房產變賣或租賃出去。在這種情況下,能夠選擇以房養老的,往往是子女本身也擁有獨立的住所,不需要老人提供住房幫助的群體。
“再就是膝下無子女,以及子女不愿贍養或為其支付養老費用的老人。”王少梅說,這部分老人由于自己或子女沒有能力幫助其安度晚年,所以不得以才選擇以房養老。
障礙傳統觀念的束縛是最大阻力
雖然這是以房養老這種方式可以破解“養老難”,不過在推行的過程中會遇到不少阻力。
“老人一般都很重視房子,這是傳給后代的財富,況且青島現階段的房價比較高,貸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老人會覺得不劃算。”王少梅認為,老人的傳統觀念是實現以房養老的最大阻力。
王少梅說,以房養老的老人也存在,但還是少數,不能形成一定的規模,就使許多金融機構或中介沒法規模化經營,不能形成一套較為完善的產業化模式,因而也就難以預計盈虧。
“再者,還有土地的使用權問題,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怎么處理,又是丟給金融機構的難題。”王少梅告訴記者,如果房子有人居住,使用權到期后不會馬上把人趕走,房子拍賣。“但老年人想要租賃或抵押的房子,往往是已經住了很久,只剩下幾十年的使用權了,這些房子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如果老人健在怎么處理,如果老人離世了又怎么處理,這些問題都需要有一個完善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