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發布,“以房養老” 再次成為熱門話題。
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介紹,“以房養老”的試點方案,將由保監會牽頭,會同民政部等部門,計劃于1季度出臺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
中央黨校國際戰略研究所副所長周天勇認為,當老人年邁將房產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經不長,我國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將成為“以房養老”的障礙。
國家老齡委的一位人士介紹,“以房養老”試點方案應該不會突破70年土地使用權的框架,而更多的是對產權限制和房價下跌的風險進行調整完善。
在70年產權年限的背景下,本報記者獲悉,北京將通過推進“租房置換”的方式來進行,在產權不變更的背景下,通過出租房屋獲取租金,最終通過租金收入來入住養老院的“以房養老”模式。
產權門檻難解
“以房養老”曾在南京、上海、北京等城市的個別金融機構自發興起嘗試,例如上海公積金管理中心曾試推過以房自助養老,中信銀行也推出了倒按揭業務,南京亦下發文件,鼓勵住房反向抵押貸款,但均效果甚微。
就試行效果甚微的原因,周天勇認為,我國住宅用地70年年限將成為“以房養老”最大障礙。
與此同時,北京大岳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金永祥表示,目前房價屬于上升通道,“以房養老”模式會隨著房價下行而面臨風險,再加上老年人的退休成本,人均壽命評估亦問題重重,風險無法評估。
作為“以房養老”重要的參與部門,銀監會也曾就該模式進行過調研,對此銀監會的相關負責人曾表示,不少國家都采取了“以房養老”措施,應對人口老齡化。但由于我國現有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