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新興事物,“以房養老”在中國已開始探索,政府、銀行曾從不同層面開展過“以房養老”。
6月12日,領取“以房養老”產品的第一批國內客戶,從幸福人壽領到了第一份養老金。
這也是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保險版“以房養老”項目,在國內經過十余年孕育后,對外發出的首批養老金。
據報道,第一批國內客戶覆蓋了3座城市、5戶人家、8位老人。
有媒體人士注意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曾經發布《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該指導意見宣布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廣州、武漢,試點期限自7月1日至6月30日。
也就是說,為期兩年的試點期限已過一年,國內“以房養老”終于出現,并且只有一個產品,只向幾個人發出了首批養老金。
這種情況并不令人樂觀。
國內國外的“以房養老”難以比較
據《時代周刊》報道,早在2013年,全國老年人口數就已超過兩億,“空巢老人”超過1億。可見我國人口老齡化形勢日益嚴峻。
有業內人士相信,雖然沒有調查數據表明愿意參加“以房養老”的老年人數量和比例,但目前超過1億的“空巢老人”之中,有這個需求的潛在客戶群體,應該是個比較大的數額。
6月12日,75歲的黃阿姨領取了“以房養老”產品第一份養老金。“中華網財經”報道說,黃阿姨每月退休金3000多元,按照合同約定,她每個月領取到的養老金在萬元以上。
“這款產品現在每月為我額外增加了一筆養老金,我能繼續住在自己的房子里,為自己和寵物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黃阿姨說,“將來等我需要被照料,考慮住養老院時,還可以把房子租出去,租金加上養老金,可以保證我安享晚年了。”
另一位客戶是北京失獨老人康先生,現在每月領養老金近萬元。他說,“我盼了這么久,終于盼到了,很多人勸我不投保(“以房養老”),但我認準了這是好事,至少很適合我和老伴。”
由于這是國內唯一的“以房養老”產品,并且剛剛實施,目前還很難確定它的優劣。現在所能做的,也許就是與國外的“以房養老”相比較。
美國政府和一些金融機構推出“以房養老”的“倒按揭”貸款,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采用了可以選擇的多種形式,有的是聯邦政府保險的倒按揭貸款,有的是由政府擔保的倒按揭貸款,還有一種是金融機構辦理的倒按揭貸款,發放貸款的機構與住戶同享住房增值收益。另外,在美國有些老人的“以房養老”,是為了尋求高品質的養老服務,他們往往將自有產權住房賣掉,住進擁有完善養老設施和服務的養老社區。
加拿大超過62歲的老人可將住房抵押給銀行,貸款數額1.5萬-30萬加元,只要不搬、不賣,房產主權不變,可一直住到享盡天年,由后人處理房產時折還貸款。
新加坡60歲以上的老人把房子抵押給有政府背景的公益性機構,由后者一次性或分期支付養老金,老人去世時產權由這些機構處理,“剩余價值”(房價減去已支付的養老金總額)交給其繼承人。這種模式風險較小。
據媒體報道,國內目前的保險版“以房養老”,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分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保險金直至身故。
“無論房價漲跌,老人領取的養老金不受影響,讓老人無后顧之憂;待老人去世后,房價漲了歸屬繼承人,房價跌了保險公司承擔。”幸福人壽相關負責人介紹,“辦理以房養老業務的老人只是將房子抵押給保險公司,房屋的歸屬權自始至終都不會發生改變,也不會發生所謂的老人百年之后房子歸保險公司的情況。”
這種說法看起來詳細,實際上很片面,缺失一項主要的東西,即經營者怎樣在項目中盈利,讓項目得以維持和發展。我們看不到它的可行性,就不知道水有多深,無法將它與國外的“以房養老”方式加以比較。
“以房養老”的人為困境
6月16日,有媒體發表文章稱,“以房養老”正在形成一些障礙,比如制度方面。
北京大興的老人張秀芹今年63歲,老伴去世,無兒無女,親戚間來往也不多。近年來,她的身體越來越差,動了住養老院的心思,四處聯系后看中了一家養老院,7月交費選房,9月入住。
養老院房費一個月就5000元,除此之外看病、吃藥也不是筆小錢。張秀芹如果把房子出租,月租金3000元左右,加上3000元出頭的養老金,看起來不夠用。她決定把房子賣了,負擔以后住養老院的開銷。
賣了住房進養老院,也是“以房養老”的一種方式。廣義上的“以房養老”有許多模式,包括遺贈扶養、房產置換、房產租換、售房入院、售后回租、招徠房客等,只要是盤活住房資產用以養老的,都可稱為“以房養老”,老人可以根據個體的實際情況,靈活選擇養老方式。
張秀芹的房子雖在郊區,但離地鐵站近,兩居室,南北通透,采光也好。憑北京的房價,賣掉的話錢足以供她養老。然而,在中介掛牌兩個月,來看房的足有七八十人,硬是成交不了。
因為她的戶口沒有地方遷出,城里沒有親戚,農村不肯接收,養老院也沒有接收戶口的資格。買方或者不能在這里落戶,或者落戶后有許多麻煩。曾經有過這樣的訴訟,賣方的戶口不遷走,買方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強制遷出,結果買方敗訴。
上海也出現一個很相似的事例。早在2011年,上海為解決這類難題,想出設立公共戶的辦法并開始實施。但在將近一年之后,有位80多歲獨居老人想賣房養老,辦理戶口遷出,當地街道派出所戶籍管理部門的答復卻是:“公共戶”確實有,但不能為賣房子而將戶口遷入。
張秀芹的戶口難題,最終得到了解決。她向北京人民廣播電臺的記者講述了自己的難題,節目播出后接到了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的電話,工作人員告訴她,戶口暫時掛在局里,等到將來,北京市公安局可能會設置一個公共戶,那時再將她的戶口遷移到這個公共戶上。
有報道稱,北京市政府有關官員在廣播里收聽到張秀芹的困境,直接下令公安部門“特事特辦”,給予解決。
“以房養老”提出多年未有實質進展
2003年,時任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理事長的孟曉蘇將“以房養老”這一理念介紹到了中國。2007年他成立了幸福人壽保險公司并親自參與這一“倒按揭”產品的研發。
2007年11月,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傳出消息說,“以房養老”方案研究和試點工作已取得突破。該試點方案暫定名為“以房自助養老”協議,與“倒按揭”模式不同的是,該“以房自助養老”的試點從一開始就變更了房屋的產權人。此后,該方案除了選取一對80多歲的老人家庭做試點外,再無取得進展的消息傳出。
2013年9月,國務院發布《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試點“以房養老”。較早推出試點的中信銀行,采用的是最為典型的“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房屋產權擁有者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后者在綜合評估后,每月給房主發放固定資金,房主身故后,由該機構收回房屋進行銷售、出租或拍賣,所得用來償還貸款本息,升值部分歸房主所有。
這種方式看起來不錯,但細節上出了一點問題。中信銀行規定,申請貸款人名下至少要有兩套住房,貸款的最長期限只有10年。
大方向與小細節,在這里形成了悖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