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
受托方:會計師事務所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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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電話:0512-
本協議確認(以下簡稱委托方)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受托方)辦理委托方2010年外商投資企業網上聯合年檢(外匯部分)數據代報事宜(以下簡稱“代報外匯年檢數據”)。現將雙方的責任及有關事項約定如下:
一、雙方的責任
1、委托方應對外匯年檢信息(外匯年檢收支情況表審核報告的審核意見除外)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按時提交電子數據等負責。
2、受托方應當根據本協議,在收到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服務費后,及時、準確地向外匯局填報并提交相關電子數據,并保證所提交的電子數據與填報所依據的委托方提供的紙質材料對應的內容一致。
二、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在受托方按本協議開展代理前,委托方應委托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辦理相關的鑒證業務,取得2009年度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外匯收支情況表審核報告。
2、委托方應及時向受托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3、受托方應對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委托方的商業秘密保密。
4、對在外匯年檢過程中出現的因委托方在外匯局外商投資企業直接投資系統中的最新狀況表相關信息與最新的批準證書、營業執照不一致或其他事項不能通過常規年檢的,由委托方自行進行協調處理(如辦理外匯變更登記等),待協調正常后由受托方繼續外匯年檢數據代報工作。
5、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違反,也不得要求、授意對方違反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外匯管理的相關規定。
三、執行期限
自4月11日至6月30日止。
四、收費標準及方式
代報外匯年檢數據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元),于簽訂本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由委托方一次性支付給受托方。
五、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