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授權委托書樣本(一)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 名:
裝修地址:
聯系方式:
郵 箱:
施工單位:
被委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吉林省百家安裝飾裝璜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工程負責:
工程巡檢:
授權委托費:大寫: 小寫: 監理類型:( ) 面積:
監理紀風監督電話: 0431-86212315
技術咨詢電話:13039049775
客服熱線電話: 0431-88758322
(請客戶務必認真閱讀,施工期間可網上留言)
使 用 說 明
1﹑此合同文本只適用于吉林省行政區域內的家庭居室裝
修監理工程,
2﹑工程委托監理方(乙方),應具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
法的營業執照,
3.監理工程工程承包方應執行工商行政部門及行業制
的吉林統一家居裝修合同
4﹑甲、乙雙方當事人直接簽訂此合同的,應一式兩份,
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
(合同正文)第一部分:宗旨及目的
依據建設部和吉林省建設廳與行業協會有關“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為規范治理整頓家居裝飾裝修行業,維護消費者的合法利益,只接受裝修客戶的委托;充分發揮專業家裝監理的四控兩管一協調的積極作用,本著“ 客觀公正﹑信守合同﹑嚴格監理﹑竭誠服務”的企業宗旨;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對甲方家裝工程進行監督管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第二部分:甲方職責
A:自簽訂本委托書后開工前,應及時提供甲方與施工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文本、預算書、設計圖紙、及材料清單各一份交乙方監理人員;以備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企業按合同及圖紙的約定進行有效的監督。如以上材料甲方提供不全面,發生質量問題由甲方承擔。
B:因裝修確需拆改原建筑結構的,應向乙方出示有關部門相應的審批手續和施工方的施工補救措施及具體施工計劃;未能提供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C: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監理工作,明確通知施工方在本工程中甲方給予乙方的授權。 D:對于乙方記錄的監理日記與驗收資料甲方必須簽字確認。乙方告知三次,如甲方仍未簽字內容,出現任何工程質量問題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簽字,但必須提供書面委托書方可生效。
E:如施工中遇有增項,需甲方向公司審核部申請二次增項審核。如甲方未申請審核未通知公司審核部門,視為此項增項不在乙方監理范圍內,出現問題乙方將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部分:乙方職責
A:自本委托書簽字之日起,乙方負責對甲方所選擇施工企業的設計方案、施工圖紙、預算書、工藝制作說明、及合同條款約定、進行審核。
B:乙方負責本工程的質量、進度、費用、工期控制的監督管理。
C:負責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進場驗收(按合同約定進行核對)、隱蔽工程(木工襯底、墻面基層處理)、飾面板、面漆、墻地磚鋪設、中期驗收、竣工驗收。
D:乙方負責按照監理程序監督施工單位所購材料:墻、地磚質量等級抽檢、水電路改造實際數量及質量驗收、竣工驗收實際工作量測量及應付工程款核算、打壓試驗監督。 E:負責對所查驗項目出現的質量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經業主簽字認可。
F:負責向甲方提供所需技術支持,對工藝制作給予通俗易懂的講解說明。
第四部分:服務類型及收費標準
A: a全程監理 (清工輔料) b 全程監理 (清工輔料+主材)
c全日制監理(旁站) d 單項監理
B:a、b、c類清工輔料工期按甲方與施工方合同工期為準,如甲方選擇的不是正規注冊的裝修公司,沒有工期約定,委托監理合同中的工期約定將按裝修面積約定為:100平米內40天,100-150平米內50天。如工程超期,經甲乙方協商,以書面形式簽訂監理補充合同,按每日50元收取監理費。
C:如甲方要求停工。服務時間順延,但總累計順延時間不得超過約定的監理時間。 D:如有地熱施工,一項享受單項優惠價300元/地熱一項。(屬監理費用增加項目)。 E:b類服務類型對于主材安裝驗收的約定:主材監理工期定為清工輔料竣工后30天內主材安裝完畢,主材監理范圍:安裝過程監督及安裝竣工驗收。(櫥柜、地板、門、燈
具)
第五部分:雙方注意事項
A:甲方發現乙方監理員不積極維護甲方利益,與裝飾公司、施工隊、設計師、材料商有特殊親近關系的,應在發現后積極舉報,以調整監理人員;如不舉報或客服回訪電話敷衍了事,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自付。
B:質量評定標準為:建設部《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01,《住宅裝飾裝修工程施工規范》GB50327—2001和《家庭居室裝飾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J / T01--43--2003;對高級家庭裝飾每平米造價2000元的可參照《DBJ / T01—27--2003》執行。
C:甲方有如下行為者,合同自動終止:
(1)施工過程中,甲方向乙方監理人員贈送錢物,請吃請喝或給監理人員辦私事;
(2)施工過程中,甲方委托乙方監理員個人代買材料及推薦施工單位或施工工人。 D:工地開工后乙方監理員應向甲方講解乙方的服務規范、監理程序、服務宗旨以及家居裝飾工地應注意的各種問題,有責任向客戶匯報工地施工狀況。
E:本委托書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監理約定時間從工人進場施工開工之日計算。
F:保修期間如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進行現場勘察,同時出具書面意見,配合業主與施工方自行協商解決。
G:如甲方裝修施工找的不是正規施工隊伍,我公司只負責施工階段質量監督驗收,有關費用、工期、保修及糾紛問題由甲方和施工方協商解決,不負責后期質保的協調。 H:如甲方裝修工程部分已完成,乙方介入監理前已完成工程不屬于乙方工作范圍內。 I:工程到達竣工驗收日期時,施工方未能按照約定完成裝修工作或部分質量未達到約定標準的或已經完成,甲方與施工方的工程款結算延誤竣工驗收的,乙方只提供監理
記錄作為工程證據。需要法律證據或法律幫助的應另行辦理質量勘查委托或律師委托。 J:施工方提供隱蔽工程圖紙后,甲方再按施工合同約定向施工方交付尾款。
K:如甲方與施工方在工程過程中發生爭議使合同無法正常執行,合同須解除時,乙方負責合同終結前工程質量與工程量的驗收,并針對合同解除相關事宜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六部分:違約責任
A:因某一方原因造成協議無法履行時該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協商如不能達成一致時,監理費按監理員實際發生日計付。
B:施工中出現因技術工藝而產生的質量事故,屬乙方責任按照不合格項目賠付,最大賠付額為不合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折合已收取現場實物監理費的200% 。
C: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影響正常委托執行時本委托協議自動終結。(戰爭、山洪、地震、任何一方失去民事行為能力等)。
第七部分:附則
A:自本委托簽訂時起,甲方自動成為乙方的監督員,開工一周內甲方負責將工長的聯系電話通知監理公司,保證工程的順利進行。
B:本委托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C:本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終止。
D:此合同最終解釋權歸百家安監理公司所有。
第八部分:其它約定事項
乙方單位:
法定代表人:
甲方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監理授權委托書樣本(二)
XX監理有限公司、XX設計有限公司、
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委托監理單位:XX監理有限公司
二、總監理工程師:XXX;專業監理工程師:XXX;監理員:XXX
三、委托監理工程范圍和內容:
1.監理范圍:XX縣XX區安置房二期工程建筑、結構、給排水、電等詳見施工圖所明確的建筑施工內容。
2.監理工作內容:施工階段監理。
四、監理單位在委托的工程范圍,享有以下權利:
1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施工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保證體系并監督實施。
2參與工程結算的審查。
3、選擇工程總承包的建議權。
4、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5、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議權。
6、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布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托人并要求設計人更正。
7、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并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8、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托人報告。
9、征得委托人同意,監理人有權發布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事先向委托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托人作出書面報告。
10、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不符合規范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后才能復工。
11、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簽認權。
12、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范圍內,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托人不支付工程款。
監理人在委托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托人事先批準。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托人批準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盡快通知委托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在委托的工程范圍內,委托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托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五、建設單位賦予監理工程師的權力是:
1、發現建設工程設計不符合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或者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的,應當報告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改正。
2、認為工程施工不符合設計要求、技術標準和合同約定的,或者可能產生工程質量或安全隱患的,有權要求建筑施工單位改正。
3、對影響建設工程主體結構質量和安全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未經簽字認可,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裝;對其他質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要求施工單位停止使用;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對隱蔽工程進行驗收;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涉及工程造價增減的隱蔽工程和工程變更及相關的工程費用,須報建設單位審核,并由建設單位代表與總監理工程師共同簽字認可。
5、建議撤換不合格的承接建設工程項目的單位、項目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
6、建議撤換不合格的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并有權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
7、計劃進度與建設工期上的確認與否決權。
8、工程計量、工程款支付與結算上的確認與否決權。
9、施工組織協調上的主持權。
在特殊情況下,如出現危及生命、工程或財產安全的緊急事件時,監理工程師有權指令承建單位實施解除這類危險的作業,或必須采取的其他措施。
XX公司
法人代表:
20xx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