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考總分設置,四川高考總分數多少分規定
四川省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內容涵蓋考生身份驗證、錄取加分政策、志愿填報等方面。
今年高考在志愿填報、錄取批次、志愿設置等方面都有調整,我省將實施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專科志愿填報截止時間提前,招生錄取批次增至7個,在高考中啟用考生身份驗證系統,本科第二批次首次設置6個平行志愿。
今年啟用考生身份驗證系統
為保證考生信息采集的規范準確,嚴防替考等違規行為,我省今年高考將建設并啟用考生身份驗證系統。
考生身份驗證系統采用面頰及指紋特征識別和身份證比對相結合的方式,對考生身份進行認證。在考生報名現場確認環節,該系統將對考生個人身份信息進行驗證,采集考生的面頰特征及指紋特征信息。
在考生入場時,通過系統相關儀器,還將對考生二代身份證、面頰及指紋特征等進行識別,與報名現場確認環節采集的信息進行比對核實,確認考生身份。
專科志愿7月2日前進行填報
按照《規定》,高考志愿(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績之后填報,其中專科志愿填報提前于7月2日12∶00前填報。
本科提前批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報截止時間為6月28日12∶00。
藝術、體育類專業填報志愿時間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績后,在6月26日17∶00前進行。
符合政策異地生就讀地考試
《規定》還明確,今年將全面落實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就讀地參加高考的政策。
凡符合《四川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實施方案》規定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今年可在就讀地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今年,我省將繼續擴大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簡稱國家專項計劃),配合高校實施招收農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農村學生的專項計劃(簡稱高校專項計劃),啟動實施我省地方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簡稱地方專項計劃),省屬高校繼續招收免費師范生。
錄取批次增至7個 二本設6個平行第一志愿
錄取批次
變化:錄取批次增加為7個,增設專科提前批。分別為本科提前批、專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第一批、專科第二批。
備注:(1)本科提前批和專科提前批分設一個第一志愿和兩個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設置一個預科志愿;(2)本科提前批錄取院校增加了中國科學院大學、上海科技大學;專科提前批錄取院校為直招士官試點院校、公安院校專科和高職專科航海類專業。
志愿設置
變化:(1)本科第一批今年仍實行平行志愿,但學校志愿個數由去年5個調整為6個。(2)今年我省在本科第二批次、專科第一批次首次實行6個平行的第一志愿。
備注:(1)二本設置6個平行的第一志愿按從前到后的順序為A、B、C、D、E、F;(2)每個學校志愿(除預科志愿)內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調配志愿;(3)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設置六個平等志愿,每個學校志愿內設置六個專業及調配志愿;(4)本科第一、二、三批和專科第一、二批均對高考單科成績名列全省前萬分之一的考生單獨設置一個學校志愿(以下簡稱單優志愿)、6個專業志愿和專業調配志愿。
單科成績優異
對普通高考語文或英語單科成績名列全省前55名(按人數計名次,最后一名包含相同分數,下同)、數學(文)、政治、歷史或地理單科成績名列全省前25名、數學(理)、物理、化學或生物單科成績名列全省前30名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專科第一批、專科第二批錄取時提高一個批次投檔。
全省藝術、體育專業統考成績名列同類專業(美術類專業、音樂學類專業、音樂舞蹈類專業等12個專業)前3名的考生,省內高校藝術、體育專業本科、專科錄取時,文考成績達到省控線而未上學校調檔線或文考成績在省控線下20分以內均可破格錄取。
錄取加分有瘦身也有取消
今年四川高考錄取照顧政策,適用于在川招生所有院校,主要分為優先錄取、加5分、加10分、加15分、加20分。川南瀘州市敘永、古藺、宜賓市興文、筠連、屏山、珙縣等六個享受少數民族待遇縣的考生最高可加50分。
今年的高考錄取照顧政策除了取消省三好、省優干、省級奧賽一等獎的加分外,還有奧數加分、體育加分和省優秀學生加分分值從20分降為10分,其他常規的加分條件沒有變化。
加分分值從20分降為10分的項目包括:奧數加分只有由中國科協、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者及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者,加分分值從 20分降為10分。
體育加分,除國際級和國家級比賽前6名可獲加分外,以前27個加分項目將瘦身為8項。僅有在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和羽毛球8個運動項目中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或達到二級運動員技術等級標準)才可以享受加分。
川南6縣考生最高可加50分
根據相關規定,除了原來一直享受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宜賓市興文縣外,今年起,瀘州市的古藺、敘永、宜賓市的屏山、珙縣、筠連五個享受少數民族地區待遇的高考學生,可享受加分優惠政策。
其中,對參加文考的少數民族考生,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含提前批執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本科院校,以下簡稱本一批院校)加25分,其他院校加50分;漢族考生本一批院校加10分,其他院校加25分。藝體考生則實行少數民族文考加35分,漢族考生加20分,加分上線;專業成績上了省控線后,省內院校錄取時加5分。
而其他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在我省地方屬院校錄取時加5分,在其它院校錄取時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加分條件為,在2011年8月31日前(含31日)取得當地戶籍至今,并且要回當地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多項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