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和教育規劃綱要,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促進教育均衡發展與社會和諧,現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5〕3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我校“勵志計劃”在相關省(區、市)所確定的高校專項計劃實施區域內,面向全國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申請報名的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本省(區、市)實施區域的農村,考生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統一高考報名條件。考生戶籍、學籍資格須由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后公示。
二、招收計劃及專業
“勵志計劃”招生計劃數為190人,將根據考核測試情況擇優確定候選考生名單,寧缺毋濫。
專業名稱 | 招收科類 | 參考計劃數 |
數學類 | 理工類 | ≤3 |
物理學類 | 理工類 | ≤5 |
化學類 | 理工類 | ≤7 |
生物科學類 | 理工類 | ≤5 |
臨床醫學(五年制) | 理工類 | ≤2 |
金屬材料工程 | 理工類 | ≤5 |
自動化 | 理工類 | ≤5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理工類 | ≤7 |
電子信息類 | 理工類 | ≤7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理工類 | ≤7 |
口腔醫學(五年制) | 理工類 | ≤2 |
醫學技術類 | 理工類 | ≤5 |
預防醫學 | 理工類 | ≤5 |
藥學 | 理工類 | ≤5 |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理工類 | ≤5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理工類 | ≤5 |
計算機類 | 理工類 | ≤7 |
土木類 | 理工類 | ≤7 |
輕化工程 | 理工類 | ≤5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理工類 | ≤5 |
軟件工程 | 理工類 | ≤7 |
水利類 | 理工類 | ≤7 |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 | 理工類 | ≤5 |
核工程與核技術 | 理工類 | ≤5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理工類 | ≤5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理工類 | ≤7 |
金融學類 | 理工類 | ≤6 |
法學 | 文理兼收 | ≤6 |
公共管理類 | 文理兼收 | ≤6 |
經濟學類 | 文理兼收 | ≤5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文理兼收 | ≤5 |
旅游管理類 | 文理兼收 | ≤5 |
工商管理類 | 文理兼收 | ≤5 |
新聞傳播學類 | 文理兼收 | ≤5 |
中國語言文學類 | 文理兼收 | ≤5 |
英語 | 文理兼收 | ≤5 |
三、報名程序
1、網上注冊報名
報名網址: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報名時間:4月17日至5月5日
2、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填寫、提交報名申請信息
3、考生網上報名后,請務必將網上填報的所有報名內容材料用A4紙打印(色彩不限),并附上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以及高中階段主要獲獎證書復印件和其他能證明自己能力的材料等(每一頁須加蓋就讀中學公章),掃描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報名系統(考生無需再郵寄紙質報名材料)。
四、選拔程序及錄取辦法
1、報名資格材料初審:我校將成立專家組對報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價,擇優確定初審合格名單。
2、初審結果查詢及公示:考生于6月3日前登錄 “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查詢初審結果。我校將于6月3日前在“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和“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公示確定參加考核的考生名單,接受社會監督。
3、考核測試:初審合格考生須到我校參加綜合面試,測試日期為6月1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4、資格認定及公示:我校根據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和考生所填志愿,擇優確定我校“勵志計劃”入選考生資格和資格認定專業(專業認定原則:按照考生考核測試成績排序,遵循志愿,但專業須在考生所在省份公布專業內),經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按教育部相關規定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即確定為我校“勵志計劃”入選考生。
5、錄取辦法:
(1)高考錄取分數的要求
入選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須達到考生所在省份相同科類本科第一批次最低分數控制線(即重點線),符合我校相關錄取要求,擇優錄取。
(2)高考志愿填報的要求及專業錄取原則
入選考生須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的規定填報高考志愿(即單設自主選拔錄取志愿批次的須在該批次填報;未單設批次的,平行志愿的須在第一志愿第一順序填報我校,非平行志愿的須在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否則視為自愿放棄。入選考生僅可填報資格認定的專業;投檔到我校后達到優惠政策且體檢合格者,我校按資格認定的專業予以錄取。
五、監督機制
1、我校“勵志計劃”招生錄取工作在四川大學招生領導小組領導下,嚴格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實施,我校監察處全程監督,監督郵箱:jiwei@scu.edu.cn,監督電話: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須本著誠實守信的原則,如實填寫報名材料。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3、本簡章經四川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由四川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如教育部調整相關政策,則以新政策為準。
4、我校所有報名考試信息,均在“四川大學本科招生信息在線”網站公布,請考生登錄查詢。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28-86080605、86081605
傳真:028-85408370
咨詢郵箱:nic8401@scu.edu.cn
咨詢網址:http://zs.scu.edu.cn/zhaosheng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環路南一段24號四川大學行政樓招生就業處227室
郵編:61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