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異地高考規定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三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參加普通高考,以下為具體內容參考。
一、四川省異地高考需要什么條件
1、凡父母在四川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三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應在2023年10月20日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考機構申請,提供房產證或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暫(居)住證明和有關單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
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高考報名。
不符合在外省參加高考及錄取條件的四川籍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縣級招考機構報名考試。對錯過四川省規定報名時間的回川參考人員,我省將適時組織1次補報名,其中,藝術類不再補報。在統一組織補報名前,各地招考機構應做好補報名考生的登記、提醒等工作。
2、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定居所在的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高考。
3、華僑港澳臺高考考生參加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考試的報名辦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做好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號)規定執行。
二、四川省異地高考報考需要哪些材料
①異地高考需要準備二代居民身份證
②異地高考需要準備戶口簿
③異地高考需要準備學籍證明(應屆生準備,由就讀學校出具,學校及主管部門加蓋公章)或畢業證(往屆生準備;同等學力條件的考生提供書面申請、初中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
④評語信息(應屆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并加蓋公章。往屆生由所在單位出具并加蓋單位公章,沒有工作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出具并加蓋公章)。
四川高考申請參加異地高考的隨遷子女應在四川省規定的普通高考報名時間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辦申請并提供父母的證明材料,包括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暫(居)住證明;有關單位出具的合法穩定職業證明(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證明、營業執照、勞動合同以及就讀地認可的其他就業證明等任何一種證明)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經審查,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
三、四川高考報名流程
以下為2024四川高考報名流程參考
(一)我省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統考生,對口招生考試考生,一類模式高考考生,保送生,少年班考生,特殊教育單考生、體育專業單招考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以及擬報考高職單招的考生等)原則上在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考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確需在學籍地報名的,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請,經學籍所在中學同意、縣(市、區)招考機構批準后方可報名。
有地域性加分照顧錄取政策縣(市、區)的考生,須具有連續三年以上當地正式戶籍(即其戶籍在2021年8月31日以前已在當地)才能享受當地加分照顧錄取政策。
具有連續三年以上當地正式戶籍(即其戶籍在2021年8月31日以前已在當地)的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才能報考省屬院校少數民族預科。
擬享受地域性加分照顧和擬報考與戶籍關聯的各類計劃的考生均應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報名。其中,志遠班、宏志班、青航班、富民安康班等考生在就讀地縣(市、區)報名;沒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等特殊情況的縣(市、區),經所屬市(州)招考委批準,可在本市(州)相關實施范圍內跨縣報名。
所有擬享受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以《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規定》為準)和擬報考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均須考生本人進行申報。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申報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申報辦法將在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www.sceea.cn)公布。
(二)報名分為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現場確認三個階段。考生網上報名的時間安排在2023年10月14日至20日,網上繳費的時間安排在10月21日至25日。藝術體育類考生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26日至11月2日,11月4日前完成考生信息庫數據上報工作;其他類別考生現場確認時間為10月26日至11月13日,11月14日前完成考生信息庫數據上報工作。具體安排由各地結合本地實際實施。
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在完成文化考試報名后,還需進行專業考試網上報名和繳費,各類專業統考網上報名、繳費的時間安排在2023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具體辦法詳見《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體育類專業報名考試辦法》。
各市(州)招考機構應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報名工作具體安排并周知考生。
(三)凡父母在我省有合法穩定職業和住所(含租賃),在父母就業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階段學籍和三年完整學習經歷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報名條件的隨遷子女,可在就讀地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參加普通高考。申請參加普通高考的隨遷子女,應在2023年10月20日前,向就讀中學所在的縣級招考機構申請,提供房產證或縣級公安機關出具的父母暫(居)住證明和有關單位出具的父母合法穩定職業證明,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在當地就讀年限和取得學籍的證明。經審核,符合條件者準予報名。
不符合在外省參加高考及錄取條件的四川籍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縣級招考機構報名考試。對錯過我省規定報名時間的回川參考人員,我省將適時組織1次補報名,其中,藝術類不再補報。在統一組織補報名前,各地招考機構應做好補報名考生的登記、提醒等工作。
(四)在四川省定居并具備報名資格的外國僑民,持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在定居所在的縣(市、區)招考機構報名。
(五)華僑港澳臺考生參加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考試的報名辦法按照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國務院僑務辦公室《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做好普通高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8〕4號)規定執行。
(六)考生基本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輸入,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評語等其他信息由報名點負責輸入。所有考生報名時輸入的個人信息必須與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證號碼等信息一致,戶籍信息須與本人戶口簿登記信息一致。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須在規定時間內按報名網站公布的繳費流程和提示繳納報名考試費,未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報名考試費標準按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發布全省教育系統考試考務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484號)執行,即每生130元(不含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報考費)。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報名所在地招考機構要求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到縣(市、區)招考機構或縣(市、區)招考機構指定地點對報名信息進行現場確認,核準本人網上報名信息、繳費信息,同時完成考生居民身份證信息、面頰特征及指紋特征信息采集。
(七)現場確認時,考生本人必須認真核對《報名登記表》上照片、姓名、民族、身份證號碼、戶籍地址、城鄉戶籍屬性、畢業學校、應往屆及考試類型、報考科類、專業類別等報名信息,無誤后簽名確認,并對真實性負責。一經確認,考生報名信息不再更改。因填報信息不準確或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未經簽名確認,考生的報名無效。
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擬轉錄學生的身份信息采集工作由轉出學校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考機構負責,采集時間與普通高考同步,具體辦法按照《關于做好2024年中高職銜接五年貫通培養轉錄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執行。
(八)在縣(市、區)招考機構進行現場信息確認時,所有考生須簽訂《考生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