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是一種不可再生的清潔能源,我們國家天然氣人均資源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天然氣消費持續快速增長,國內天然氣產量已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市場需求,根據有關方面的數字統計,去年我國對外依存度已超過30%。
但長期以來,我們國家普遍對居民用氣實行低價政策,一方面,居民氣價明顯低于工商業等其他用戶價格,交叉補貼現象嚴重。加之居民生活用氣具有不均衡的特點,不足20%的居民家庭消費了40%左右的居民氣量,也就是說有的用的多,有的用的少,導致用氣量越大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沒有體現公平負擔;另一方面,造成部分居民用戶過度消費天然氣。用氣量最多的不足5%的居民家庭消費了近20%的居民氣量,特別是增加了冬季用氣高峰時調峰保供的壓力。
階梯氣價制度是將用氣量劃分為若干階梯,實行不同的價格。用氣量越大,超過基本用氣需求的部分,氣價越高。這項制度是在保障絕大多數居民生活用氣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引導居民合理用氣、節約用氣。與傳統的單一氣價相比,階梯氣價可以更好地兼顧效率與公平。近年來,其他省份部分城市的實踐證明,階梯氣價在引導節約用氣、緩解供氣壓力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按照滿足不同用氣需求,區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我市居民家庭用氣量分為三檔,其中,第一檔氣量為每戶年用氣量400立方米保障絕大多數居民家庭基本用氣需求(2.68元);第二檔氣量為每戶年用氣量400以上至600立方米(2.95元),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氣需求;第三檔氣量為每戶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的用氣部分(3.7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