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記者從市發改委獲悉,根據省發改委《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按照我省居民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的要求,2019年7月12日起,調整市區居民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具體是:
市區居民管道天然氣第一階梯(居民每戶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銷售價格由2.52元/立方米調整為2.58元/立方米;第二階梯(居民每戶每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部分)銷售價格按照與第一階梯1︰1.3的差率調整為3.35元/立方米。
為了不增加市區低收入家庭的用氣負擔,對低收入家庭天然氣銷售價格此次不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