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的通知》和省發展改革委《關于調整我省天然氣銷售價格有關事項的通知》,近日,市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降低西寧市區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對市區居民用、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進行調整。
一、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標準
1.居民用氣(炊事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61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60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2.居民用氣(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43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42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3.居民用氣(炊事+家庭壁掛鍋爐采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47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46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二、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標準
1.居民集中供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41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40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2.行政事業等單位集中供暖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59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58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3.工業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91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90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4.商業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2.28元調整為每立方米2.27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5.公交CNG站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84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83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6.社會CNG站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1.93元調整為每立方米1.92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7.社會車輛(含出租車)加氣氣價由每立方米3.20元調整為每立方米3.19元,每立方米下調0.01元。
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后,工業用氣價格暫緩執行。
三、調整價格執行時間
以上標準自2019年4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