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行為規則》和《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的規定,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擬定于近期舉行我市中心城區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和銷售價格聽證會,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
2019年8月5日下午14:30。
二、聽證會地點
曲靖市珠江源大道曲靖投資大樓13樓會議室。
三、定價方案
方案一:
1.居民用戶。綜合配氣價格為0.93元/立方米,分類居民配氣價格為1.33元/立方米,按照現行云南省基準門站價格1.59元/立方米計算,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分檔標準不變,第一檔氣價由現行的2.95元/立方米下調為2.92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調0.03元,降幅1.0%。各檔氣量價格繼續按照《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曲靖麒麟城區居民生活用氣實施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41號)確定的1:1.2:1.5的比價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分檔氣量氣價標準如下:
每戶 | 氣量(m3) | 銷售價格 (元/m3) |
第一檔 | 年用氣量480m3以內(含480m3) 月用氣量40m3以內(含40m3) | 2.92 |
第二檔 | 年用氣量480m3以上?660m3(含660m3) 月用氣量40m3以上?55m3(含55m3) | 3.50 |
第三檔 | 年用氣量660m3以上 月用氣量55m3以上 | 4.38 |
對持有低保證的居民用戶,每戶每年120立方米以內氣量氣價由現行的1.64元/立方米同步下調為1.61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按正常價格執行。
對使用天然氣采暖的居民用戶,可向燃氣企業申報,經核實后采暖用氣價格按照第一階梯氣價2.92元/立方米執行,暫不執行階梯氣價。
2.非居民用戶。綜合配氣價格為0.93元元/立方米,分類居民配氣價格為0.91元/立方米,按照現行云南省基準門站價格1.59元/立方米計算,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由現行的2.55元/立方米調整到2.5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下調0.05元,降幅1.96%。
方案二:
1.居民用戶。參照目前全省統一臨時銷售價格制定銷售價格,即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95元/立方米,各檔氣量價格繼續按照《曲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曲靖麒麟城區居民生活用氣實施階梯價格制度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41號)確定的1:1.2:1.5的比價實行超額累進加價,分檔氣量氣價標準如下:
每戶 | 氣量(m3) | 銷售價格 (元/m3) |
第一檔 | 年用氣量480m3以內(含480m3) 月用氣量40m3以內(含40m3) | 2.95 |
第二檔 | 年用氣量480m3以上?660m3(含660m3) 月用氣量40m3以上?55m3(含55m3) | 3.54 |
第三檔 | 年用氣量660m3以上 月用氣量55m3以上 | 4.43 |
對持有低保證的居民用戶,每戶每年120立方米以內氣量氣價繼續執行1.64元/立方米,超出部分按正常價格執行。
對使用天然氣采暖的居民用戶,可向燃氣企業申報,經核實后采暖用氣價格按照第一階梯氣價2.95元/立方米執行,暫不執行階梯氣價。
2.非居民用戶。參照目前全省統一臨時銷售價格制定銷售價格,即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為2.5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