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六盤水市發改委文件通知,自9月1日起,我市(鐘山區、水城縣)天然氣價格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1、居民燃氣價格執行階梯價格,
第一階梯價格由原來的3.2元/立方下調為3.06元/立方;
第二階梯價格由原來的3.6元/立方下調為3.44元/立方;
第三階梯價格由原來的4.5元/立方下調為4.3元/立方。
2、學校、醫院、養老福利機構燃氣價格由原來的3.31元/立方調整為3.25元/立方(不包括由點供站供應LNG的客戶),其他非居民客戶價格不做調整。
3、使用IC卡預購氣的居民客戶,我公司將對調價價差進行退補,每立方余量按差價0.14元計算,每22立方余量約退1立方氣,余量不足退補1立方按1立方計算。請各位燃氣客戶自行對計量表拍照,持照片在我公司營業窗口進行退補。
4、對人工抄表、遠傳抄表的客戶,我公司已在9月6日至9月9日進行了集中抄表并出賬,并采用了科學的方法對9月1日至實際抄表日期間產生的用氣量進行了估算,9月1日前用氣量按原價格3.2元/立方計費,9月1日后用氣量按3.06元/立方計費。
如有疑問,請致電我公司客戶服務熱線咨詢,熱線電話0858-96977。
《貴州省價格調整氣量估算說明文件》
本次貴州省天然氣價格調整,涉及全省居民和非居民燃氣用戶(六盤水市學校、醫院、養老福利機構做調整,其他非居民用戶不做調整),因燃氣智能化抄表技術未全部覆蓋所有用戶,不能完全按照調價文件,完成9月1日0點統一、標準化抄表,存在抄表工作滯后導致用氣費用結算問題,因此我公司設計了標準估算公式,統一由我們公司客戶信息系統(CIS系統)進行計費管理。具體說明如下:
調價期間估算量:估算氣量 = 每日平均用量X 氣溫指數X 估算天數。其中:
①每日平均用量=(最后一次非估算出帳的氣表數-倒數第二次非估算出帳的氣表數)/最后兩次非估算出帳讀數所包含的用氣天數
②氣溫指數=(75-估數月的平均氣溫)/(75-最后一次非估算出帳月份的平均氣溫) (本指標參數為經驗數學模型標準,直接引用。)
③估算天數=調價期與出帳的抄表讀數上傳期差異天數。
例如:
某燃氣用戶8月20日已抄表,9月3日安排調價抄表。
估算天數核算為
調價前估算天數為:8月21日-8月31日(12點)共計11天。
調價后估算天數為:9月1日-9月3日(抄表日)共計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