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自己有沒有起訴,可以到法院立案庭去問,但實際上如果被他人起訴,只要在對方起訴5日內,法院就會送達訴狀副本,收到訴狀,自然就知道是否被起訴、因為什么事情被起訴了。
一、怎么查自己有沒有被法院起訴
想知道自己有沒有起訴,可以到法院立案庭去問,但實際上如果被他人起訴,只要在對方起訴5日內,法院就會送達訴狀副本,收到訴狀,自然就知道是否被起訴、因為什么事情被起訴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二、被起訴過對小孩有什么影響
被起訴過對小孩有什么影響,需要分情況而定:如果僅僅是被起訴,是不影響子女上學的;但是如果在判決生效之后,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義務被對方申請強制執行的話,則會對子女上學產生一定的影響。
起訴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對特定案件進行審判的行為。刑事案件的起訴,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對被告人定罪判刑,民事訴訟的提起,在于請求法院通過審判解決爭議,要求對方承擔相應責任,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為。
三、收到起訴書應該怎么辦
被告收到原告的起訴狀后,要對起訴狀中提出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的分析,對確鑿的事實應該承認,對合理的要求應該接受;對無根據的事實和不合理的要求,也不要置之不理,而要準備好事實和證據,提出自己的反駁意見。
法律快車提醒您,反駁意見的提出,一是用答辯狀,即在法定期限內,寫好答辯狀交法院;二是在開庭審理時進行口頭答辯。其次也要注意有無可提出管轄異議或反訴的情況,如有上述情況,應當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及時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