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那么2019年福州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福州失業保險申領標準和金額是如何規定的?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為你整理關于福州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根據《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關于貫徹<福建省失業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閩政辦〔2006〕233號)、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失業保險基金發放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閩勞社文〔2006〕405號)及《關于調整失業保險基金管理體制的通知》(榕政辦〔2013〕3號)精神,為統一規范全市失業保險經辦流程,推動窗口服務能力建設,本著簡化、規范原則,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參保登記及單位繳費記錄
1、單位參保登記
參保單位應及時到經辦機構申領《福建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并提供以下資料:
(1)《福建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申領表》(見附件1);
(2)《社會保險登記表》原件或《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經核實后發放《福建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
2、單位繳費記錄
由參保單位應提供以下資料辦理單位繳費記錄:
(1)《福州市繳納失業保險基金年審定表》(見附件2);
(2)繳納失業保險費憑證。
經核實后在《福建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予以記錄。
3、單位參保變更、注銷
參保單位辦理變更、注銷記錄應提供以下資料:
(1)《失業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申請表》(見附件3);
(2)已變更的《社會保險登記證》或已注銷的《社會保險登記注銷通知書》。
二、失業保險增、減員申報及個人繳費記錄
參保單位應為參保員工及時辦理失業保險增、減員手續,申報個人繳費記錄并提供以下相關資料:
1、增員
(1)《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增減員申報表》(見附件4);
(2)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增員表;
(3)已錄入參保人員信息的U盤(電子版增員表);
(4)新增人員提供一寸免冠照片一張。
經核實,發放《福建省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憑證》(以下簡稱《個人繳費憑證》)。
2、減員
(1)《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增減員申報表》(見附件4);
(2)參保人員養老保險減員表;
(3)已錄入參保人員信息的U盤(電子版減員表);
(4)《個人繳費憑證》;
(5)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及失業人員戶口簿復印件(僅辦理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提供)。
對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備案手續的個人繳費記錄應打印《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情況確認表》(見附件5)。
備注:辦理2001年1月前繳費年限確認的,應提供參保職工檔案并根據個人檔案記錄情況給予確認;連續工齡及退役軍人軍齡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照相關文件精神核實相關資料后確認,并將資料存檔。
3、失業保險參保關系轉遷
(1)轉出
跨統籌區轉出的,經辦機構應出具《福州市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見附件6),并在《個人繳費憑證》及信息系統備注。統籌區內轉移的,憑經核實并記錄的《個人繳費憑證》。
(2)轉入
跨統籌區轉入的,應根據遷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及時記錄到《個人繳費憑證》并在信息系統備注。
三、失業保險待遇審核與支付
1、失業保險待遇審核
符合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條件的失業人員,應及時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并提供以下資料:
(1)《福建省失業保險個人繳費憑證》及《失業保險減員個人繳費情況確認表》;
(2)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3)二代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就業失業登記證》及工商銀行卡或活期存折的復印件(失業保險待遇轉遷到戶籍地的不提供);
(5)一寸免冠彩照3張;
(6)私章一枚(1.5cm×0.5cm)。
審核無誤,打印《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審定表》(見附件7),核定失業人員享受待遇期限及金額,并將個人繳費確認表等資料存檔;經辦機構核實失業人員求職登記等情況后按月核發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支付辦法按榕人社就[2011]67號執行。要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發放告知單并存檔;同時要加強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信息共享核對,督促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及時參加(接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2、職業培訓補貼申領
(1)《福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職業培訓補貼申請表》(見附件8)
(2)《就業失業登記證》及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培訓合格證書及培訓機構開具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或稅務發票。
3、生育補助申領
(1)《福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補助金申請表》(見附件9)
(2)《就業失業登記證》及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計劃生育證及嬰兒出生證;
(4)出院小結及醫療費用正本發票。
4、死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申領
(1)《福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申請表》(見附件10)
(2)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死亡證明及火化證;
(3)領取人二代身份證及領取人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失業保險待遇轉遷
(1)轉出:跨統籌地區失業保險待遇轉出的,由系統自動生成《福州市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異地轉移單》(見附件11)一式兩份并出具《福州市異地戶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聯系函》(見附件12)。轉移單一份轉遷至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一份存檔。
(2)轉入:根據轉出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的相關材料,并按規定支付失業保險待遇。
附件:1.《福建省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手冊申領表》
2.《福州市繳納失業保險基金年審定表》
3.《失業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申請表》
4.《失業保險參保人員增減申報表》
5.《失業保險減員個人繳費情況確認表》
6.《福州市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證明》
7.《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審定表》
8.《福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職業培訓補貼申請表》
9.《福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生育補助金申請表》
10.《福州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申請表》
11.《福州市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異地轉移單》
12. 《福州市異地戶籍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關系轉遷聯系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