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那么2019年寧波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寧波失業保險申領標準和金額是如何規定的?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為你整理關于寧波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近年來,寧波失業保險金標準執行同期最低工資標準的75%,此次提標是根據部、省有關文件精神,堅持“保生活”和“促就業”相統一,在確保基金支出安全可持續的前提下,綜合考慮了全市失業保險待遇水平、經濟增長水平、物價水平等因素,將失業保險金標準從最低工資標準的75%提高到80%。
失業金標準調整以后,預計我市2018年度失業金支出較2017年增加7918萬元,增幅為13.8%。
同時,2018年1月1日起,我市統一城鄉失業保險政策,農民合同制職工與城鎮職工實現同等參保繳費、同等程序申領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哪些人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呢?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解釋,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還要說明的是,“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有六種情形: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連續繳納社保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失業保險金期限第1至第12個月的,每人每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領取。您可對照下圖最新的各地最低工資表來計算:
失業保險領取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