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衛計委獲悉,我市新農合參合農民個人繳費標準由人均90元調整為人均120元,比上一年提升了30元。同時,我市參合農民新農合保障水平也將提高,看病報銷比例和封頂線有所提升。
人均繳費提升30元,參合農民看病報銷封頂線提至18萬元
記者從市衛計委獲悉,參合農民人均繳費提升30元,在看病報銷的比例、范圍、封頂線等方面將受益更大。
據介紹,在2015年統籌補償方案基礎上的調整主要包含7個方面。其中主要包含:個人年累計看病報銷的封頂線由2015年的15萬元調整為2016 年的18萬元;兒童腦癱、自閉癥在救治醫院門診的康復治療費用被納入補償范圍內,其補償標準為費用的70%;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在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報銷比例提高5%。
此外,提高了26種門診特殊慢性病報銷比例,甲類門診特殊慢性病中器官移植術后在荊州市各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抗排異治療門診醫藥費用按70%進行報銷,年封頂由1000元調整為2萬元;各類惡性腫瘤在新農合定點醫院門診放、化療的醫療費用參照同級醫院住院比例報銷,年封頂由1000元調整為按實際報銷;其余甲類門診特殊慢性病年封頂線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年,乙類由500元提高到800元/年。
為何有地方新農合收費“漲價60元”?原來是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后補征
近日,少部分的縣市市民反映實際繳納的新農合費用比去年要多60元?對此,記者咨詢了市衛計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唐德軍,他表示,每年年底省衛計委均會下文要求繳納下一年參合費用,而國家衛生計生委和財政部的文件要晚,這便導致國家衛計委要求的 2015年征收的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為人均120元,而我省實際征收費用為人均90元。早在今年4月,省衛計委、省財政發布《轉發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做好2015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的通知》中提到“2015年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此次提標的部分,由各地進行補征或在征收農民個人繳費時一并征繳。”
在近日市衛計委印發的《荊州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規范新農合農民個人籌資標準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征收個人繳費時補征2015年個人繳費的30元差額部分。“征收120元,或者150元,都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唐德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