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依法執教(15分)
自覺遵守《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教師法》等法律法規,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散布傳播與黨和國家方針政策不相符的言論;
2、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行為;
3、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
4、其他不依法履行教師職責的行為。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1—2分
1、無故不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
2、教職工學習、例會等活動,無故缺席、遲到者;
3、無正當理由不參加政治理論學習和不按要求書寫政治學習、會議筆記及心得體會者。
二、愛崗敬業(25分)
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辛勤工作,教書育人,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備課、上課、批發作業,耐心解答學生提出的問題,履行課后輔導學生的職責。服從工作安排。積極投身課程改革,實現專業成長。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5—20分
1、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
2、值日、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學校財產損失的;
3、教育教學工作不認真,學生問卷調查滿意率低于80%者;
4、泄露試題、擅改學生成績者;
5、工作嚴重失誤,造成不良影響者;
6、有曠課行為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上課時處理個人事務(擅離崗位、接聽或撥打手機等);
2、上班期間從事與本人教育教學無關的內容和活動(打游戲、聊天、網上看電影等等);
3、工作敷衍塞責,工作質量較差者;
4、不執行課程計劃,隨意占課和上課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1—3分
1、上課遲到早退或拖課者;
2、監考等工作遲到者或監考不認真,做與考試無關的事;
3、上班遲到、早退,或中途外出超規定時間的。
三、關愛學生(20分)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平對待學生。樹立以學生為中心的觀念,面向全體學生,努力建立平等和諧的師生關系。對學生嚴慈相濟,耐心教導,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保護學生安全,維護學生權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5—20分
1、散布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消極落后言論和不健康思想的;
2、對學生放松管理,由此引發事故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諷刺、挖苦、歧視、侮辱、中傷學生;
2、有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行為的;
3、隨意將學生趕出教室停課停學的;
4、壓制學生創造性精神和全面發展,不讓學生參加大課間活動、課外文體活動、興趣活動者;
5、不注重學生習慣的養成,對學生錯誤放任自流造成不良后果者;
6、作業過多,加重學生課業負擔引發學生家長反感者。
四、團結協作(20分)
尊重同志,誠信待人,同事間相互支持、相互幫助。正確處理與學生家長之間的關系,虛心聽取學生家長的意見和建議,積極爭取社會各界人士的配合、支持和理解。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惡意詆毀他人名譽,挑撥離間,引發爭執、沖突的;
2、拉幫結派,破壞團結,干擾學校工作的;
3、訓斥、刁難學生家長,造成惡劣影響的;
4、其他因違背團結協作的行為而產生嚴重后果的;
5、同事之間搞不團結,導致引發吵架、打架者;
6、以不合理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
7、拒不接受學校安排的培訓、班主任工作等教育教學任務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出現有損于學校及同事聲譽的言行;
2、不按正常途徑處理事情或矛盾,引發爭執或沖突的;
五、為人師表(20分)
模范遵守社會公德,舉止文明禮貌,作風正派;衣著整潔得體,語言規范健康。注重身教,以身作則,以高尚的人格塑造人格,以優良的品德感化學生。自覺抵制以教謀私的不良傾向,教風清正廉潔。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5—15分
1、抄襲、剽竊他人論文或教育教學成果被查實者;
2、酗酒鬧事或無理取鬧者;
3、在互聯網上散布不良言論、信息或參與有悖師德師風規范的話題討論。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每次扣3—5分
1、衣著不整,穿背心、短褲、拖鞋進教室者,不按要求穿工作服上班的。
2、在酒后上課者;
3、傳謠信謠者;
4、在學生面前做出有損于教師形象的行為;
5、進入不健康的娛樂場所。
六、一票否決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師德考核一票否決,直接認定為“不合格”
1、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2、有違法亂紀行為,依法受到相應處罰的;
3、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教育形象和學生利益的;
4、散布非法言論,參與吸毒、賭博、為賭博活動提供便利條件,或誘導學生參與吸毒、賭博、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動的;
5、違規亂收費或向學生家長索要錢物,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
6、利用職務之便從事有償家教、辦班收費補課,產生惡略影響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后果的;
8、擅自脫離工作崗位、無故長期請假、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9、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安全責任事故或其他嚴重后果的;
10、違反《紅白理事會章程》,違規大操大辦借機斂財的。
篇二
為全面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不斷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提高全鎮各小學教師的師德修養,樹立學校和教師的良好形象,使全體教師樹立教書育人、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的良好風貌。根據上級有關師德建設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師德師風考核評比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依法執教(10分)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有缺席、遲到、早退或不按時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政治活動;按學校要求完成各項政治任務
(如:捐款、捐物不主動);無故不參加政治活動(如升旗儀式、各種會議、外出大型活動等)。每次扣2分。
(二)愛崗敬業(30分)
1、服從組織或學校的工作安排,態度端正,有奉獻精神。
如發現不服從分配,不聽從學校安排,工作紀律渙散;有損學校形象的語言行為;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情緒化,語言沖動,對工作造成影響;見有損學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關已的態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網聊天、看視頻節目、聽歌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學認真負責,認真鉆研教材,嚴格執行學校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違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無故曠工,每次扣5分。
(三)熱愛學生(10分)
1、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如發現一次
或舉報查實。一次扣3分。
2、不得偏愛學生,不得歧視差生,更不得隨意趕走和把學生趕出教室。如發生一次或舉報查實,一次扣5分。
(四)嚴謹治學(10分)
1、每位教師必須認真參加教研活動。如:無故不參加。一次扣3分。
2、堅持繼續教育學習,每位教師都應參加市、縣、校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如:無故缺席或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拒絕參加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一次扣2分。
(五)團結協作(10分)
1、同志之間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不挑拔離間,搬弄是非。
2、應服從學校安排,關心集體,維護學校聲譽,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事情。
3、不搞陰謀詭計,對學校發展有建議或意見應通過正確的渠道,逐級提出。做到心胸坦蕩,建立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
4、不能在學生和家長面前及其他場合暴露同事之間的問題。
以上情況每出現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長(10分)
1、每位教師都應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正確處理與社會及家長的關系。
2、應經常及時地與家長聯系,積極進行家訪,合理處理家長的反饋意見,與學生家長積極配合,為更好的教育學生而努力。
3、與家長建立合作、平等的關系,不利用家長辦私事,不因孩子的問題而呵斥、指責家長。
如:屬主觀原因與家長爭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潔從教(10分)發現一次扣5分。
1、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
2、不能強制學生推銷學習資料。
3、不得有償補課,家長舉報經查屬實的。
4、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學生家長的禮物。
(八)為人師表(10分)
1、遵守社會公德,熱心公益事業,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和社會活動,規定應參加的,缺一次扣2分。
2、儀表端莊,穿著得體,不濃妝艷抹,不穿拖鞋,服裝打扮應符合教師身份。
3、舉止文明,作風正派,在平時工作中,時刻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
4、不把學校的公共物品據為己有,對自己使用的電腦尤其愛護,在校時間只上教育網和查閱有關教學的內容,嚴禁網上聊天和游戲。
如:以上造成極壞影響的,取消各種評優資格。
注:本細則由支部牽頭統一對每位教師進行考核,計入教師年度目標考核總分的10%;評先評優的30%。
篇三
為全面貫徹《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不斷規范教師從教行為,提高小學教師的師德修養,樹立學校和教師的良好形象,使全體教師樹立教書育人、愛崗敬業、關愛學生、無私奉獻的良好風貌。根據上級有關師德建設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師德師風考核評比細則。具體內容如下:
一、師德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陳計華
副組長:孫興元
成員:胡亮、張偉、劉暉、孟凡軍
二、師德考核評分細則
(一)依法執教(10分)
1、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如有缺席、遲到、早退或不按時交心得等,一次扣2分。
2、積極參加學校各項政治活動;按學校要求完成各項政治任務(如:捐款、捐物不主動);無故不參加政治活動(如升旗儀式、各種會議、外出大型活動等)。每次扣2分。
(二)愛崗敬業(30分)
1、服從組織或學校的工作安排,態度端正,有奉獻精神。如發現不服從分配,不聽從學校安排,工作紀律渙散;有損學校形象的語言行為;上班時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工作情緒化,語言沖動,
對工作造成影響;見有損學校利益的事情采取事不關已的態度。每次扣5分。利用上班時間玩游戲、上網聊天、看視頻節目、聽歌曲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每次扣5分。
2、教學認真負責,認真鉆研教材,嚴格執行學校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違反以上要求的每次扣5分;無故曠工,每次扣5分。
(三)熱愛學生(10分)
1、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諷刺挖苦學生,如發現一次或舉報查實。一次扣3分。
2、不得偏愛學生,不得歧視差生,更不得隨意趕走和把學生趕出教室。如發生一次或舉報查實,一次扣5分。
(四)嚴謹治學(10分)
1、每位教師必須認真參加教研活動。如:無故不參加。一次扣3分。
2、堅持繼續教育學習,每位教師都應參加市、縣、校組織的各類培訓學習。如:無故缺席或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拒絕參加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一次扣2分。
(五)團結協作(10分)
1、同志之間應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不挑拔離間,搬弄是非。
2、應服從學校安排,關心集體,維護學校聲譽,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事情。
3、不搞陰謀詭計,對學校發展有建議或意見應通過正確的渠道,
逐級提出。做到心胸坦蕩,建立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
4、不能在學生和家長面前及其他場合暴露同事之間的問題。以上情況每出現一次扣10分。
(六)尊重家長(10分)
1、每位教師都應接受社會和家長的監督,正確處理與社會及家長的關系。
2、應經常及時地與家長聯系,積極進行家訪,合理處理家長的反饋意見,與學生家長積極配合,為更好的教育學生而努力。
3、與家長建立合作、平等的關系,不利用家長辦私事,不因孩子的問題而呵斥、指責家長。
如:屬主觀原因與家長爭吵。一次扣5分,打架一次。扣8分。
(七)廉潔從教(10分)
1、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
2、不能強制學生推銷學習資料。
3、不得有償補課,家長舉報經查屬實的。
4、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學生家長的禮物。
發現一次扣5分。
(八)為人師表(10分)
1、遵守社會公德,熱心公益事業,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和社會活動,規定應參加的,缺一次扣2分。
2、儀表端莊,穿著得體,不濃妝艷抹,不穿拖鞋,服裝打扮應符合教師身份。
3、舉止文明,作風正派,在平時工作中,時刻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
4、不把學校的公共物品據為己有,對自己使用的電腦尤其愛護,在校時間只上教育網和查閱有關教學的內容,嚴禁網上聊天和游戲。如:以上造成極壞影響的,取消各種評優資格。
三、考核原則、方法及考核等級確定
1、實行平時檢查與集中檢查統一,自主學習成績與集中學習成績統一,問卷調查結果與師生個人反饋統一,力求做到考核公平、嚴格、有序,獎懲分明,激勵及時。
2、根據教師師德方面出現的各種不良因素進行登記扣分,記入考核,年終匯總,納入教師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90分以上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60-79分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四、師德考核考評辦法
1、綜合考核評分(由學?荚u小組進行)(按《考評細則》考評,百分制)占20%;學生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占15%;家長測評(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占15%;教職工互評占30%;支部測評20%。按上述五項得出個人總分,并確定等次。
2、在師德評價中,對發生以下問題之一的,實行一票否決,視其師德為不合格,并視其情節予以處理。
(1)對違反師德標準后果嚴重,在師生中乃至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
(2)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惡劣影響的。
(3)因工作失職,導致惡性事件的。
(4)教師本人無故曠工的。
五、評價結果的運用
(一)、幼兒園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表自我評價(兩篇)
(二)、教師師德師風考核表自我評價100字(七篇)
(三)、師德師風考核自我評價【優秀篇】
(四)、湖南把師德考核擺在首要位置 將設師德師風重點監控縣市區
(五)、教師工資改革,師德師風與教師績效考核直接掛鉤
1、在教師聘任、晉職、晉級中,師德優秀者優先。
2、在職稱評聘中,師德優秀者酌情加分。
3、在年終對教師的綜合性考核中的優秀和各種綜合性先進,從師德優秀者中產生。
4、師德評價不合格者,同年度不能晉職晉級,不能評優評先。
5、對第一年度師德評價不合格者批評教育,第二年度仍不合格者,學校可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