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女職工產假有多少天?
答: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第七條、《廣西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1月15日修正)第二十五條規定,廣西女職工生育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增加產假50天,給予男方25天護理假。也就是說,北海符合法律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是148天,給予男職工護理假25天;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是98天,男職工不享受護理假。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16周)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16周)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第619號令)第九條: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廣西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2016年1月15日修正)第二條: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戶籍或者居住在本自治區行政區域內的公民應當遵守和執行本條例。第二十九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享受六個月至十二個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間,按其工資、津貼、補貼總額的百分之八十核發;享受哺乳假的職工不影響晉級、工資調整和計算工齡。注意:1、所有產假天數均為自然日,產假時間的計算從單位批假的當天計算,產假期間的法定假期不可重復休假和補休;2、原則上增加產假和護理假應當一次性休完,護理假應當在女方產假期間休。3、企業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也可以依法享受產假有關規定,即女方增加產假待遇和男方享受護理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