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印發東營市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方案的通知》(東政辦發〔2019〕16號)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生育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進行合并實施,現將有關政策及經辦流程解讀如下:
一、相關政策
(一)覆蓋范圍
2020年1月1日起發生的生育醫療行為執行新政策,2019年12月31日前發生的生育醫療行為仍按照原政策享受待遇。
(二)享受待遇條件
1、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待遇。
2、生育醫療費用享受條件:用人單位按國家、省、市相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醫保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執行我市醫療費用免責期政策。
3、生育津貼享受條件:生育前參加生育保險,連續足額繳費不滿1年的,待用人單位連續為職工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滿1年后,由醫療保險基金按月補支職工生育津貼。享受生育津貼期間,參保人員需繼續繳納醫療保險費。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女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不享受生育津貼。
(三)享受待遇標準
1、生育醫療費待遇標準:自2020年1月1日起,參加生育保險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用,參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報銷。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未享受生育醫療費報銷和基本醫保報銷的,按照職工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報銷生育醫療費。
2、生育津貼待遇標準
企業單位參保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生育或終止妊娠的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下列產假期限執行: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8天;剖宮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42天。增加的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單位繳納當月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后,按月發放生育津貼。流產、引產等計劃生育手術津貼每人只能享受一次。生育津貼和工資不重復享受。
二、待遇申報流程
(一)生育醫療費報銷流程
2020年1月1日起,生育醫療費用可在定點醫療機構直接聯網結算;未能聯網結算的,可持相關材料至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業務。
(二)生育津貼申報流程
為方便廣大參保職工,我局開發了生育津貼掌上申辦功能(此功能只能申報2020年以后發生的費用,2020年之前的費用請至醫保大廳辦理。)。生育津貼申領在東營醫保App、支付寶上的“魯醫保”和微信“東營醫保”小程序均可申報!東營醫保App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1、手機應用商城搜索“東營醫保”安裝或者掃碼下載
2、app 注冊(如果已經注冊過東營智慧人社可以直接登錄)
我的—登錄注冊—立即注冊—輸入身份證號和姓名—輸入自己的注冊名和密碼(注冊名可能會提示重復,需要換一下)--需要獲取手機號進行驗證(取系統內手機號)
3、生育津貼申請
登錄后選擇醫保—生育津貼申領—填寫相關材料—上傳材料點擊提交—等待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