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基本產假98天,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15天
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產假42天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